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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2022-06-14 17: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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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五周年以来,乳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乳山市人民检察院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益保护需求,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受理案件线索118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公益诉讼检察深耕拓面,取得全面协调发展。

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失火毁林、非法捕捞、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修复生态。守护群众人身安全,紧盯公众场所电梯、窨井盖、道路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成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维护英烈荣光,聚焦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修缮强化监管,守护民族精神之魂。保护生物多样性,针对千百年沧桑古树保护现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成绿色活化石规范管护。

秉持共同解决问题的初衷,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本领域的排查整改,实现了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及时有效解决。助力精致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协作等七项机制。引入公益诉讼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专业人士、公益受损区域群众代表等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全力融入河湖湾水生态保护,办理河道固废治理案件,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警长”制度落实;与文登区、牟平区检察机关签署《黄垒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在胶东检察一体化上率先启动实质合作;与生态环境部门在全省率先合作建立公益诉讼生态检测室,携手各方为保护市域生态环境提供多重法治保障;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办法》,加强常态化联动合作,合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关注传统领域,做优做强法定领域,积极拓展新领域,实现公益诉讼不同办案领域的协调发展,达到公益诉讼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

01

能动依法履职,

主动对接重点战略部署。

推进落实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项检察举措;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作用。

02

深化重点领域,更好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

扎实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优化监督重点,将药品安全,水资源保护利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作为新的重点领域,强化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监督。

03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领域公益保护实践。

站稳新时代公益保护风口,关注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探索力度。

04

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组织学好用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继续开展导师带徒“传、帮、带、教”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探索 “培训+办案+研究”专业立体化人才锻造模式,保障公益诉讼检察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请问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办案领域有哪些?

2021年,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了“4+5”格局,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5个单行法授权的领域。

请问未来检察机关还将在哪些新领域进行探索?

在最高检积极争取和全国人大及相关单位的支持下,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2021年,最高检配合立法机关推动安全生产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部法律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2021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1月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提出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法定领域,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深化拓展力度。

2022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请介绍一下制定《规定》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

该规定是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出台的一项司法解释,有利于统一规范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裁判尺度,充分发挥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人民检察院在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不同职能作用,构建较为完善、独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保障海洋安全、保护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法治、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规定》共六条,主要规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定了有权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为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督促、协同和兜底的职能作用,确定了海事法院是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专门管辖法院;

二是规定了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涉嫌犯罪的行为,在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没有另行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三是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海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明确了海事法院的专门管辖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方式,实现有效督促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保护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目的。

原标题:《新闻发布会 |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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