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反诉?抗辩?法官教你一键厘清

2022-06-13 17: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每一位法官,在经年累月的案牍劳形中,常常会对一些案件和当事人生出“要是……,就好了”的想法来。特别是讲究规则之治的商事审判。“要是合同条款约定得再规范一些,就好了”“要是当时保留了质量异议的证据,就好了”“要是规范地行使了书面告知程序,就好了”“要是提起反诉一并处理,就好了”……法官们内心的那些OS,都是当事人陷入的坑、踩中的雷。今天,常州法院商事审判条线的法官们,把他们心中的OS集结成“那些商事法官想让你知道的事”专栏,明明白白地教大家如何避坑、扫雷。

今天奉献的第一篇

由金坛法院民二庭

法官助理刘希宁

来和你分享

反诉和抗辩权的正确行使

《反诉?抗辩?法官教你一键厘清》

引言

作为被告的一方,答辩时义愤填膺:“你提供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你要赔我们的损失。”这个到底是抗辩还是反诉,被告一方到底如何维权更合适,别再等到审判员向你释明时,还傻傻分不清楚。

如何区分抗辩与反诉

甲方主张乙方应当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乙方认为甲方存在违约行为。此时如果乙方陈述:“你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当减少价款”则属于典型的抗辩;如乙方陈述:“你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我方无法及时履行与第三方的加工合同,应当赔偿我方的损失。”则属于典型的反诉。

抗辩,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防御行为。反诉,是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是提抗辩还是提反诉,您是否清楚了?不清楚也不要紧,我们接着往下看。

如何准确提出抗辩与反诉

当作为合同纠纷中的被告时,对于原告的主张,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辩称意见。想要准确提出抗辩或是反诉,就要先明确自己主张的内容以及想要达到的目的。我们以买卖合同纠纷为背景,进行举例: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乙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购买制冷设备的价款20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存在违约行为在先。

如果乙只是想要拒绝支付价款或是不同意支付违约金,那么其主张的本质是否定了甲的诉请,这是一种防御行为,此时乙需要行使的是抗辩权。实践中,常见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甲没交货所以乙可以不付钱)、先履行抗辩权(如:约定的付款前提是对账开票,甲没有发对账单也没有开票,所以乙可以不付钱)、不安抗辩权(如:虽然约定了乙先付部分款项再发货,但甲把乙定作的特定设备转卖给了别人,肯定无法按时发货了,乙可以不付钱)。

如果乙认为甲的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出现了合同解除的事由,乙想要直接解除合同并由向甲主张损失赔偿,那么此时乙已经在甲的请求范围外主张了新的权利,乙应当在诉讼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即为反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华丽的分割线

---------------

下面还有内容

先不要走开

今年,市中院牵头的“企业把脉问诊治未病工程”入选常州市2022年度创新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为了护航“532”发展战略,更好地“暖企”“护企”,市中院响应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民营企业家“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号召,编印了《企业公司治理风险防范100条》手册。该手册作为“企业把脉问诊治未病工程”的重要内容,详细梳理了民营企业从设立至注销全生命周期内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进行相关合规提示。本专栏中没有讲完的法律风险点,该手册可以继续向您一一道来。

按以下联系方式,即可免费索取《企业公司治理风险防范100条》手册。

市中院

0519-85579815

溧阳法院

0519-87035916

金坛法院

0519-82399642

武进法院

0519-88311898

新北法院

0519-85193024

天宁法院

0519-85577375

钟楼法院

0519-83907012

经开法院

0519-69801514

供稿:金坛法院 民二庭

原标题:《反诉?抗辩?法官教你一键厘清》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