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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趁热打铁的实名举报,就是扫黑除恶的最好线索
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这几天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的视频。举报者手持身份证出镜,讲述自己遭受的不法侵害。
12日晚,唐山丰南区公安局通报称,近日,唐山市路北区孟某在网上实名举报其被敲诈勒索、威胁恐吓,蛋糕店被暴力打砸;主要犯罪嫌疑人史某、李某某已被抓获归案。同日晚,唐山滦州市公安局通报称:近日,张某在网上实名举报朱某斌、杨某等人在路北区某酒吧对其及同事进行殴打并非法拘禁;已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此番“实名举报——引发关注——责任部门介入——回应并查处”的互动效果,令人欣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需要建立在及时回应诉求和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正如一位网友对此留言,“正义不要迟到更不能缺席,必须及时严惩黑势力”。
举着自己的身份证举报,本身就是一种态度,实名也意味着对举报内容负责。因此,对于类似的实名举报,都要引起重视。而且,扫黑除恶本身就鼓励民众积极提供线索。近年来,各地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无一例外都公布了当地的举报热线电话、邮箱或民警的联系方式,鼓励民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
须知,既然涉及黑恶势力,一般都具有一定的隐匿性,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看穿的。谁最了解实情?当然是那些受到黑恶势力侵害和威胁的普通民众。只有鼓励他们积极把问题反映出来,相关部门才能有的放矢,顺藤摸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最近的这些实名举报,虽然蹭了热点,但本质上,都是对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检举。相关地方的相关职能部门,一旦看到了,就要积极介入、及时受理、还社会一个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如此,也能提高扫黑除恶的效率,事半功倍。这也是贴近实际、贴近民众的工作方法。
也不用担忧这些举报的内容真不真、全面不全面、客观不客观。公检法的功能之一,就在于去伪存真,如果举报内容不属实,或者有夸张和虚构的成分,不也有必要核实、澄清吗?
另外,这种公开化的举报,不同于以往的匿名举报,公众可以看见,被举报者自然也可以看见,他们随时都可能对举报者打击报复,举报本身就带有一定的风险。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就能最大程度地降低这种风险。
据最新消息,烧烤店打人案中,5名嫌犯有前科,涉及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他们所表现出的特征,愈发接近民众对黑恶势力的认知。12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决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烧烤店打人事件泛起的涟漪,仍在持续,它所起到的提醒和促进作用,还有待继续发挥。
当然,还要看到,一时的热点,短时间内聚起的关注度,都是有时效性的。这些受害者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实名举报,也是因为他们看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想着“趁别人的热,打自己的铁”。而在这种关注下,他们面临的风险也最小,“被看见”的概率也更大。那么,如何让他们在平日里,不凭借热点的流量加持,也被看见、被关照呢?
专项行动,毕竟是一种非常态、非制度化的治理。说到底,功夫还要做在平时,时刻保持举报、反馈的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只有形成了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早打尽打的法治生态,才能有效减少不法侵害,避免黑恶势力滋长和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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