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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阐述中国关于联合国维和警察问题立场,提出四点看法

新华网
2017-11-0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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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联合国11月6日消息,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吴海涛当日在安理会关于联合国维和警察问题公开会上发言,阐述中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

吴海涛说,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冲突与争端更为多样。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的环境和任务日趋复杂,维和警察授权不断增加。国际社会应深入思考维和警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未来发展,探讨改进思路。他为此提出四点看法:

第一,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维和基本原则。当事国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等维和三原则,是维和行动的基石,是维和警察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应充分尊重当事国主权,听取当事国意见,就维和警察的部署时限、授权调整等同当事国加强沟通。在形势变化,当事国要求维和警察撤离时,联合国秘书处应在安理会的政治指导下,制定明确撤出时间表。

第二,维和警察授权必须明确、可行、因势制宜、重点突出。授权是维和特派团开展行动的依据和指南,是维和行动有效性的基础。每个特派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各有不同。制定维和警察授权,必须综合考虑当事国优先需求和实际国情、出警国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力求授权清晰、有针对性、操作性强。要根据动态需求及时评估,不断调整优先任务和工作重点,服务于维和的中心目标。保护平民是当事国的首要责任,维和警察的任务应是在当事国主导下帮助其加强能力建设。

第三,联合国秘书处要为维和警察履职提供更高效、高质量的支持和保障。秘书处应全面审视维和警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维和警察工作有效性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要重视加强特派团警察、民事和军事部门的协同行动。要重视维和警察安保,同出警国、当事国等加强协调,提高安全预警能力和内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安保水平。

第四,重视出警国的作用。出警国和出兵国是完成维和行动的主体。应切实加强安理会、秘书处和出警国、出兵国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联大维和特委会的作用,提升出警国、出兵国的发言权。要重视发展中国家出警国需求,鼓励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强其维和能力建设。

他说,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最大的维和出警国。中国维和警察恪尽职守,表现出色,赢得了各方广泛赞誉。中国于2000年首次向联合国派遣维和警察,共向东帝汶、波黑、阿富汗、科索沃和海地等维和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2600余人次,目前有150多名维和警察正在南苏丹、塞浦路斯、阿富汗等特派团执行任务。中方正在全面落实中国领导人在2015年维和峰会上宣布的进一步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各项承诺,包括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为各国培训维和警察等。目前,中方两支常备维和警队已正式完成在联合国维和待命机制的注册,部分已达到快速部署级别。中方愿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联合国维和警察事业发展、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原题为《中国代表阐述中国关于联合国维和警察问题立场》)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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