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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业主将内开入户门改外开遭邻居起诉,法院:改回内开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实习生 陈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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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刘某一家在邻居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装修时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刘家被邻居诉至法院。6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临平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这起因邻居擅改入户门朝向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刘某、张某将入户门朝向改回朝内开。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张某系邻居。刘某家装修时,因户型小,将入户门设计由原先的朝内开改为朝外开。装修前刘家曾征求年近七旬邻居李某的意见,李某明确表示不同意,但刘家仍将入户门改为朝外开。李某认为刘家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在入户门向外全开时,将导致公共通道狭窄,对他的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向物业、社区寻求调解,但刘某、张某均不愿改正。2021年5月,李某向临平法院起诉刘某、张某,要求两被告将房屋入户门恢复成朝内开。
去年12月底,法官现场查勘,发现刘家入户门外开时,会对整个公共通道产生影响,如果相邻户门口有人会碰撞到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两家距离较近,公共走道距离较窄,两被告将房门改成朝外开会影响邻居通行,妨碍相邻户门开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装修前原告已明确表示不同意刘家入户门朝外开,但两被告只考虑自身利益,坚持更改入户门朝向,造成影响原告老人通行,妨碍相邻户门开启的妨害事实。原告李某年近七旬,对安全有更高要求。被告刘某、张某作为老人的邻居,在处理相邻关系上应负有更高注意义务,两被告的妨害行为已超出原告老人必要的容忍义务范围。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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