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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合一”环资法庭护航深圳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近年来,深圳法院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水平,2020年设立全省首个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专门化法庭——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
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53宗,其中刑事案件81宗涉案105人,民事案件10宗涉及纠纷主体87人,行政诉讼42宗,行政非诉审查355宗,裁定准予执行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审合一”集中管辖
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切实保障农用地资源,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环境行政执法并重,加强环资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保护实效。
该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两类:一是污染环境类,包括一些工厂或工厂员工违规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至城市管网或直接进入外环境,进而对水源、大气或土壤造成污染。在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杨某直接倾倒化工原料污染了入海口的河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庭在公益诉讼中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采取在大鹏湾海域种植珊瑚的措施,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以替代性方式得到修复,开创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先河。
二是破坏资源类,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森林资源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法庭判令非法占用耕地或林地的被告人修复生态环境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集中严厉打击涉穿山甲非法交易案件,严惩涉收购、销售、运输犯罪链条中的各犯罪主体。
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和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主要包括因建设工程和道路交通引发的噪声污染问题,以及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或工厂废气侵害市民人身权益两大类。其中,噪声污染类案件具有受影响人数众多、因果关系和损害事实难以确定、多方利益较难平衡等显著特点。在南山某小区业主诉开发商电梯噪音、罗湖某业主诉地铁施工建设方噪声侵权案件中,承办法官依托“府院联动”,组织业主、物业公司、建设方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等多方主体进行调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法庭开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商铺立即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是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与相对人发生的争议,通过司法审查依法支持或予以监督。在某湘菜餐饮企业诉福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诉讼中,环境资源法庭判决支持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审理过程中发出了环境保护禁止令,通过强化执法联动和群众参与,确保令行禁止,破解油烟扰民难题;在涉碳排放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依法认定行政机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和量罚不当情形,最终裁定不予执行,规范了涉碳排放案件的执法程序。
向平台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让环境资源在城市发展中得到保护,实现绿色发展,不仅是在司法层面,更多时候是一个社会问题。
在实践中,发出司法建议也是环境司法预防威慑的手段之一,环境资源法庭在审理油烟扰民环境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深圳于2013年启动商事登记“放管服”改革后取消了餐饮企业的环评前置程序,导致部分有油烟异味餐饮企业开设在无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内,进而出现前端商事登记许可和后端环保责令关闭、小区油烟扰民和商家经营损失的“两败俱伤”情形。法庭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联合商事登记部门对餐饮企业开设区域以“红黄绿”标识进行提示,以及推动住建部门出台加装专用烟道的条件和标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相关举措已在福田区开展试点。
在一宗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主要以“百度贴吧”作为信息和交易平台,网民通过百度搜索进入页面时亦无警示性提示,对交易活动缺乏刑事违法性认知。龙岗法院2021年向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列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严明法律后果。百度公司收函后高度重视,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排查,共删除违规网帖3万余条,对175组涉野生动物关键词进行拦截,封禁15个违规账号并移送公安机关,涉野生动物犯罪的网络源头整治工作初显成效,为全网打击预防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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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审合一”环资法庭护航深圳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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