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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父︱绅士温思罗普:革命者并不都是亡命徒
1649年,大西洋两岸各有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离世:伦敦,查理一世死在断头台上;波士顿,马萨诸塞殖民地第一任总督约翰·温思罗普躺在自家温暖的床上,安详地死去。
英国的历史复杂而漫长,到了亨利八世的时候更是变得热闹非凡。为了要和老婆离婚,亨利八世在英国实行宗教改革,宣布脱离罗马教会。这就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众的宗教信仰不是说变就变的。有人还继续信奉天主教;有人跟随国王信奉英国国教;更有人希望将改革进行到底,把天主教的影响从英国教会中完全清除出去,这批人被称为“清教徒”。在此期间,圈地运动在英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农民们生活困苦,托马斯·莫尔在他的名著《乌托邦》中直指这是“羊吃人”的运动。但是圈地运动也在英国培养了一大批城市和乡村新贵,他们是早期的资产阶级,大部分信奉的是新教。由于他们的土地不少是来自于宗教改革前的天主教会,可以说他们是天主教的死敌,他们想要把所有天主教的残余影响都从英国清除出去也就不难理解了。但查理一世上台之后,天主教在英国却有卷土重来的迹象,国王虽然没有全面恢复天主教,但对清教徒的态度却越来越严厉。这就迫使大批清教徒移民海外,他们希望找到一块土地,可以安全、自由地组织理想中的教会,过上富裕的新生活。
查理一世这批移民中的佼佼者,就是约翰·温思罗普。温思罗普的革命故事一开始就与众不同:人家都是仓皇出逃,他却是有条不紊地组织了大规模移民。大部分革命者的崛起故事总是少不了煽动无数穷困无知的乌合之众,“一将功成万骨枯”,无辜而好事者作为炮灰是所有革命者伟岸画像的晦暗背景。1630年代的移民却与此不同,温思罗普带领的是一群信仰坚定的中产阶级家庭。大时代不缺革命者,也不乏铤而走险的亡命徒,但没有哪次革命是以家庭为单位,甚至以社区为组织的。而温思罗普所尝试的,正是这样史无前例的大革命。
温思罗普中产阶级革命家
中产阶级最是惜命。他们有放不开的房产、地产、人脉关系。要说服一千多人,几百个中产阶级家庭放弃他们在英国温暖的家,在大西洋上漂浮近3个月,冒着被海盗袭击、被西班牙船队俘获、得上败血症等等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危险远赴北美殖民地,在一片原始森林重新开始刀耕火种的生活,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温思罗普只针对两个中心问题做文章:孩子和教会。他说,“我们要为我们的孩子着想”“还有什么比帮助建立和支持一个神圣的纯洁教会对一个基督徒更好、更光荣、更值得的事业呢?来加入我们这个虔诚的团体吧!”1630年,温思罗普带领一支包括11艘船的船队,一千多人,踏上了去美洲的征程。
在“阿贝拉”号船上的演讲充分显示了温思罗普的政治敏感和雄才大略,他说:“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瞩目。因此,如果我们在已经着手进行的事业中欺蒙我主,使主收回目前赐予我们的庇佑,我们必将成为世人笑柄,天下丑闻。”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认为,“事后三百年,没有人能够比他更好地表达美国的命运感”。
阿贝拉号山巅之城
温思罗普们坚信人类的命运将由他们来改写,基督教的未来全赖这次远征的成功。孰料此时的英国正风云突变,在大西洋的另一边,又一位革命者正异军突起。奥利弗·克伦威尔在每一个层面都符合革命者的定义,更何况,他是一个真正的战斗英雄。1642年,英国第一次内战爆发,克伦威尔组建了一支60人的骑兵队参战。1643年晋升为上校,1644年擢升为中将,其部队因常胜不败被誉为“铁骑军”。克伦威尔不仅英勇善战,还颇为精通政治谋略。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在战场上为他效命,他特别注意从笃信清教的中下层农民中招募士兵,还任命一些下层社会出身的人担任指挥官。他向议会提出军队改组方案,主张废除雇佣兵制,实行募兵制,建立编制完备、指挥统一的正规军。这就是后来战力超强的“新模范军”。
比起骑着高头大马,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克伦威尔,温思罗普的表现简直缺乏观赏性。还在大西洋的船队上,他就把武器分发给了普通民众,既没有要他们宣誓效忠,也没有要建立纪律严明的正规军队,似乎只要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到达北美殖民地,他就心满意足了。一旦踏上北美大陆,这位不温不火的老绅士却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哗”地一下将选举权扩大到殖民地几乎所有的普通民众。比较一下:在英国本土,内战前,普通民众没有选举权;内战后,他们依然没有选举权;内战结束100年后,他们还是没有选举权……而在温思罗普的波士顿,人们就这样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直到150年后英王乔治三世想要向他们征税,激起了轰轰烈烈的独立战争。基本上,温思罗普的革命很像今天的苹果公司,他不会动刀动枪,也没有煽情洗脑,他只是为你提供一种特别方便、对你自己的利益特别有利的生活方式,你只要尝试一下,就一定会选择它。
简而言之,温思罗普在波士顿创立的新社会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1.无等级教会。天主教是等级森严的教会,劳德大主教的英国国教会也不遑多让,其等级是和世俗社会等级一致的。这是17世纪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现实,个人价值都是由其社会出身、地位决定的。但在美洲建立的各个教会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它们都是平等的、各自独立的。
2.政教分离。虽然山巅之城是清教徒的理想,在波士顿和马萨诸塞,教会成员还享有一定的特权,但不可否认,从一开始,教会和政府就是完全分开的两个机构。温思罗普本人也经常布道,但却从不插手教会事务。
3.民选官员。政治在新大陆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定义自己:它不是为国王敛财的工具;不以武力威胁国民以保持秩序;也不是大小贵族争权夺利的手段。政治就是处理公共事务。在新大陆,一开始的公共事务就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分配土地,如何与印第安人做生意,如何决定一头猪的财产权归属问题。殖民地官员每年都要选举,每个职务负责哪些事情,经手哪些银钱,清楚透明。在殖民地,罕有腐败发生,这是制度的结果。
4.无代表不纳税。“无代表不纳税”是美国独立革命的著名口号,这是因为从1630年波士顿建立伊始,所有的税金都是经过全民讨论同意才征收的,而且税金的用途也一直是透明清楚的。对于美国人来说,政府征多少税、为什么征收、税金花在什么地方都是政府必须交代清楚的。各个地方代表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政府,没有足够的理由,不得征税;已经征收的税金,要得到合理利用。
5.习惯法传统和陪审团制度。清教徒们保持了英国的习惯法传统,他们将契约思想融入其中,再加上更多普通人参与的陪审团制度,形成了具有美洲特色的法治社会。
北美的摩西
时光飞逝,革命在大西洋两岸同时展开。15年后,新英格兰方式已经初见成效,殖民地事务井井有条地开展,殖民地普遍和平、富庶、人口增多、识字率高、平均寿命长。
而英国的故事要有趣得多。1646年第一次内战结束,查理一世成了阶下之囚。克伦威尔不再甘心听命于议会,他拒绝执行议会遣散军队的命令,把国王从赫姆比城堡押到军队大本营纽马克特控制起来。1647年8月6日,军队开进伦敦,许多长老派议员仓皇逃走,克伦威尔掌握了议会的实权。
克伦威尔革命后浪推前浪,更为激进的平等派希望将革命进行到底。1647年11月,9个团队的士兵帽子上贴着《人民公约》和“给人民自由,给士兵权利”的标语,举行武装示威。克伦威尔毫不手软,进行镇压,强令解散全军会议,在军队实行独裁。国王乘机逃跑了。1648年2月,第二次英国内战爆发。大敌当前,克伦威尔答应战胜王军后实行《人民公约》,将查理一世交付法庭审判。1649年1月30日,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5月,宣布英国为共和国,克伦威尔成为实际的军事独裁者。
《人民公约》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英雄迟暮最是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心性。
权力斗争无处不在。殖民地人因为温思罗普迟迟不愿推行成文法而心生不满,副总督托马斯·达德利乘机挑战温思罗普的权威,市民们决定运用手中的选举权来逼迫温思罗普改变立场。1639和1640年,温思罗普两次落选总督。没有血溅三尺,也没有宫廷政变,温思罗普大方地接受了时代的改变,人们选他做个小小的参事,他也老老实实地就任了。1641年底,殖民地议会通过了被誉为“马萨诸塞大宪章”的《自由权法》。这下大家都放心了,1642年又把温思罗普选了回来,让他在总督位置上一直干到病逝。温思罗普也没有矫情,高高兴兴地回到了他的老办公室,既没有秋后算账,也没有打击报复,老绅士就这样捡起以前的工作,又继续埋头苦干了。1649年,温思罗普安详地死在自家的床上。整个殖民地为之默哀。美国殖民时期最重要的历史学家科顿·马瑟在《基督在北美的辉煌》一书中将他比作带犹太人出埃及的摩西。温思罗普家族在北美兴旺发达,子孙后代有多人出任各殖民地总督、哈佛校长以及各界精英。温思罗普这个姓氏在北美至今仍受人尊敬。
要克伦威尔放权却要困难得多了。1653年,他驱散议会,自任“护国主”,建立了护国公体制。此后的故事变得很没有新意,克伦威尔最后的政治生涯变得越来越陈腐,他多次解散议会,四处与人交战,完全陷入了铁血政治的老套情节。1658年9月3日克伦威尔患疟疾在伦敦去世。克伦威尔的长子理查德·克伦威尔继承了父位,很快被推翻,后流亡法国。1660年查理二世返回英国,复辟王位。奥利弗·克伦威尔的遗体被掘出来吊在绞刑架上,然后被斩首示众,最后他的头颅流落民间,直到300年后才被他的母校剑桥大学收回并安葬。
奥利弗·克伦威尔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国,表面看去,确乎是划时代的人物,厥功至伟,但仔细考较起来,英国老百姓的生活因为克伦威尔的革命有了多大的改善?倒是被人遗忘了的老绅士约翰·温思罗普,他在波士顿建立的一切制度较之在英国的对应物,无一不是进行了真正革命性、颠覆性的改变,促进了人类文明,切实改善了普通民众的生活品质。真正的革命者,何必马革裹尸而还?
参考书目:
1、(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美国人:殖民地历程》,时殷弘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
2、(美)纳尔逊·曼弗雷德·布莱克:《美国社会生活与思想史》,许季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
3、钱满素主编:《绅士谋国——美国缔造者》,东方出版社2017年版。
4、(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5、(美)沃浓·路易·帕林顿:《美国思想史》,陈永国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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