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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员: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
10月20日,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题为《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文章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既要深刻认识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又要深刻认识两个“没有变”。评论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重大判断,为新时代谋划发展、推动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历史在前进,我们党推动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脚步也从未停歇。从党的八大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再到党的十九大阐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重大变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不断顺应时代变化,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的实践和理论品格。
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需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新期待。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加突出,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需要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既深刻认识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又深刻认识两个“没有变”,才能牢牢把握和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各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书写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新答卷,是新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书写发展新答卷,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方位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施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城乡差距;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补齐民生短板,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不变的初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进入新时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继续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原题为《新华社评论员: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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