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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指标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大局,提出了七方面政策措施。
《意见》透露,上海将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妇女、残疾人等公平就业,营造有利于职场女性、残疾劳动者等群体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上海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着力抓好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完善配套政策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系列政策实施到位。
《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设全市企业服务平台,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共享等。
二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将鼓励创新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从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等。
三是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发展创业载体,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落实奖补政策,促进创业服务提质增效。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构建适应不同阶段创业者需求的多层次、多元化创业培训政策体系。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范围,等等。
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青年(大学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促进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稳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及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政策等。
五是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制定和发布机制等。
六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就业歧视及违法职业中介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妇女、残疾人等公平就业,营造有利于职场女性、残疾劳动者等群体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构建适合上海市实际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预测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
七是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健全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问责机制。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和分析研判等。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在新的形势下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更好地支撑上海市的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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