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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名老人被骗数百万,60岁老人被骗当“老总”......涉老诈骗案套路曝光!

法治宁波
2022-05-25 16: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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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告诉你

手上的钱闲着也是闲着

还不如借出去

如果向你借钱的还是“熟人”

你是不是更加不会防备?

近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

受害人均是余姚60-70岁的老年人

总计被骗300多万

行骗人还是干这行的!

舞蹈老师为赌博大肆举债

图注:李某实施诈骗的聊天对话

李某自2008年起在余姚涉老机构任职,主要教老年人舞蹈。因为李某工作经验丰富,在同事、学生间的口碑良好。

只是大家不知道的是,表面生活健康的李某已经沉迷网络赌博。越陷越深的李某在花光所有积蓄后,为了筹集更多赌资,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学员。

此后,李某借口外贸公司资金周转、新房装修、店面续租等,向老年学员借款,并保证几个月就能还款。出于信任,部分老人同意了李某的借款请求,甚至有些都没有要求李某出具借条。

离职失踪,老人欠债难讨

初期,李某还会支付利息,因此老人们对李某的说辞也没有产生怀疑。

2019年12月,李某失踪,老人们纷纷向机构打听李某的去向。此时,老人们才发现李某已负债累累,而其所说的借款理由多为捏造。大家了解到,有20多名老人被骗了300多万元,而且大多是60—70岁的老年人,年龄最大的已有78岁,借款金额最高的达185万!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在浙江诸暨抓获李某。

庭审现场

近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涉诈骗罪一案。

法院查明,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外贸公司资金周转、房子装修、塑料城店面到期等理由,以借款为名,骗取22名被害人314万元,并将大部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给各被害人。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作为涉老机构的教师,利用与老年学员之间的特别关联,通过嘘寒问暖、博取同情等手段,使老年人放松警惕,骗取他们的血汗钱、养老钱,对他们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本案的审理,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并注重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就本案反映出的问题,余姚法院将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着力整治规范养老诈骗的风险隐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同时,法官特别提醒,这种“借款型”诈骗,通过借款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实际上对借来的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期间借款人还出具借条并偿还部分利息,迷惑性较大。老年人有存款积蓄,且防范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很容易成为犯罪的目标。面对此类诈骗,老年人在借钱时,应当多询问一下借款用途,多了解一下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子女也应当多关心老人,对老人的日常生活、资金往来多问一句,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识骗能力,守护好爸妈的“钱袋子”。

近日

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也审理了这样一起

老年人陷入传销骗局的案件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1040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5月,退休在家的六旬老人张某受好友郑某的邀请来到安徽合肥。郑某热情地接待张某并介绍“1040阳光工程”,称这是为了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由民间进行组织、投资参与开发的当地项目,受到了国家的支持,如果投资购买21份,最后能返利1040万元!

郑某还带张某参观了当地的一个人工湖,并声称这个人工湖属于“1040阳光工程”,张某的疑心瞬间少了大半。随后,郑某又带来很多“1040阳光工程”的会员,向张某宣称项目的收益。在轮番“洗脑”下,张某全额购买了21份“1040阳光工程”项目,共计支付69800元,成为了“1040阳光工程”的一名“主任”并开始发展自己的下线。

“1040阳光工程”无店面、无产品,每月发放返利,返利数额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和层级确定,将新人购买份额的钱按比例返利给上线,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购买份额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吸引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

进入组织后,张某担任过“自律总管”,负责管理会员日常的纪律,包括晨会、上课、按时熄灯等。其中“上课”的内容无外乎是宣传“1040阳光工程”的好处,其目的也只有一个:让会员拉新人进来。

2015年,张某发展了3名下线,而这3人也分别发展了自己的下线,发展层级超过三级,下线总计超过30人。为了使自己名下的份额超过600份,张某以两位家属的名义,自掏腰包继续购买份额,最终成为了“老总”。

本以为成了“老总”后能“坐享其成”,但因为必须要保证自己的“家庭”有新会员进入,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返利,张某只好继续利用组织精心包装的“话术”,日日夜夜重复那些“暴富指南”。

2016年,“1040阳光工程”总部搬到了南昌,之后张某便不与郑某等人联系了。

2021年10月,张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才“美梦初醒”,只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郑某也被另案处理。

据张某供述,其在传销活动中共计获利30余万元,期间所有的租房费用、日常开销,以及为了发展和巩固下线所支出的各项费用,都是其个人承担,花费的金额反而大于30余万元。

法院判决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说法

鄞州法院承办法官马晓提醒:

传销组织往往以“搞投资”“帮助找工作”等为幌子,将离退休人员、找工作的大学生等聚集起来,通过蛊惑人心的语言反复对他们进行“洗脑”。一旦被“洗脑”,就会有“这是国家支持能赚钱的大生意”等天花乱坠的想法,任凭外人如何劝说都无法改变,反而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亲人、朋友等拉进传销陷阱。本案中,半数以上的下线人员超过50岁,其中5人超过60岁,这些老年人未能躲避传销陷阱,他们最终从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

如何避免掉入传销陷阱——

一方面提高防范意识。遇到亲戚、朋友突如其来的“挣大钱”的宣传,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论他们编造出怎样诱人的投资项目,都要认真考察,谨慎抉择,以免误入歧途。特别是老年人,一定要捂紧自己退休金的“钱袋子”,不要落入陷阱。

另一方面多了解法律知识。传销的本质是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如果需要交纳入门费,需要发展下级从而组成层级关系,需要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就可能涉嫌传销,应该马上报警。如果是老年人,要多听子女的意见,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不要盲目行事。

原标题:《20多名老人被骗数百万,60岁老人被骗当“老总”......涉老诈骗案套路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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