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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氢生产不能使用现有电力,欧盟新规则震惊产业界
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拥有或者正在制定国家氢能路线图或战略。特别是欧洲,为了摆脱俄罗斯的能源依赖,加剧了对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绿氢的需求。因此,最近欧洲的绿氢政策和产业利好纷至沓来。
5月5日,欧盟20家行业制造商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承诺将其电解槽制造能力提高10倍,到2025年达到17.5GW,并根据对可再生氢的预期需求,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产能。
5月18日,为了摆脱对俄罗斯的化石燃料依赖并加速绿色能源转型,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 “REpowerEU” 能源转型行动方案。在氢能方面,欧盟计划到2030年可再生氢产量达到1000万吨,再生氢进口量达到1000万吨。
同时,制定两项新的法案,完善监管框架,加快氢气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建立全球欧洲氢气设施和绿色氢气伙伴关系。
但是,对氢能作为清洁能源的追求,也导致一个问题。大规模的可再生氢的生产,需要耗费大量绿电。欧洲本来就电力供应紧张,有人担心,欧盟对绿氢的推动将吞噬用于其他用途的可再生电力,例如工业或电动汽车的清洁电力有可能受影响。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欧盟委员会起草了一个规则,以确保为绿氢提供电力的发电装置是其他用途电力的“补充”。
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生产绿氢,其电力来源不能来自现有电力,而是需要自己“额外”生产电力。
5月20日,欧盟行政部门公布了这个规则草案——在欧盟的行话中被称为 "授权法案"——以决定什么可以被算作“额外”。
这个授权法草案,给绿氢产业的前景蒙上了一丝阴影。草案一经发布就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也带来了诸多争议。
欧盟委员会起草的这项法案将进行为期4周的公众咨询,草案对可再生氢生产的时间相关性和地理相关性原则进行了详细表述。
具体核心内容如下:
1、只有在通过增加可再生电力的生产来阻止增加化石发电的激励措施时,可再生氢的使用才会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鉴于在当前化石电力生产的去碳化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额外可再生能源发电,这只能通过在该方法中加入严格的额外性标准来确保。
2、为了将氢气视为完全可再生的,可再生氢气的生产应激励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部署(额外性原则),或在电解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入电力系统时进行,或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已占主导地位的投标区进行。
3、为了证明可再生电力的生产与电力的消费同时进行,氢气生产商必须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显示每月与直接可再生能源输出或本地存储的可再生能源相匹配。此后,应证实可再生氢气的生产与可再生电力的生产在同一日历小时内进行,或在这些时间段内使用当地储存的可再生电力。
4、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生产氢气的电解槽位于同一投标区或邻近的海上投标区,以避免电网拥塞。如果电力来自邻近的陆上招标区,价格必须等于或高于产氢区的价格,以避免电网拥塞。
5、如果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装置和生产氢气的装置不仅直接连接,而且还与电网连接,应提供证据证明用于生产氢气的电力是通过直接连接提供的。通过直接连接为氢气生产提供电力的装置应始终供应可再生电力。如果它提供不可再生的电力,例如从电网获得的电力,那么产生的氢气将不被视为可再生。
6、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如果氢能生产商与能够提供所有所需电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签订了购电协议,并且这些发电厂在相关规定之前不超过 3 年上线,则他们将能够声称来自电网的电力是完全可再生的。
7、如果氢气生产商能够证明它是在供应过剩期间使用的,并且使用它有助于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削减其产量以平衡电网的需求,他们也可以声称来自电网的电力是完全可再生的。从电网获得的电力生产的可再生氢气,其生产应通过购电协议激励部署新的可再生发电能力。
草案中的额外性意味着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是为新的氢项目建造的。授权法案允许分阶段实施更严格的规则,直到 2026 年,从那时起,只有新的无补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场可以用于生产绿色氢。
这份最新的绿氢标准的规则手册,作为REPowerEU 能源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引发了行业参与者的抗议,他们表示草案中的要求过于严格。
德国公用事业公司 RWE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法案没有加速氢经济的发展,反而对其施加了不必要的束缚。即使未来加快新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厂的规划和审批流程,这也意味着欧洲在 2030 年之前不可能大量生产绿色氢。
该公司补充表示,当这些新的风能和太阳能农场几乎同时生产电力时,电解槽只能生产氢气的提议也存在问题。这种时间相关性意味着电解槽在任何长时间的平静时期都必须闲置,结果将是由于更复杂的操作导致氢气价格不必要的上涨,并且几乎不可能确保对工业的持续供应。该公司同时认为,所谓的加速实际上相当于“猛踩刹车”。在其他领域,例如电动汽车,直接分配的可再生能源工厂的发电也没有直接耦合。
此外,公司的声明中也提出,从能源行业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排放交易可以调节二氧化碳的减排量,并确保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限制在可用的配额数量内。
该公司指出,拟议的法规出台之际,RWE 和许多其他公司准备投资数十亿欧元转向绿色氢气,这需要以合理的价格按时提供足够数量的绿色氢气。RWE表示将积极参与即将举行的磋商,敦促政治领导人审查和修改新标准提案。
RWE 首席执行官 Markus Krebber也表示:“欧盟委员会的 REPowerEU 一揽子计划被视为供应安全和气候保护的分水岭。扩大可再生能源和增加氢能的目标增加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现在提出的关于氢标准的详细规则将在未来几年阻止所需的投资。工业转型将被不必要地延迟,因为急需的绿色氢无法以足够快的速度提供所需的数量。目前的详细规则提案将阻碍一个好的计划。欧洲需要尽快实现绿色气体,以实现我们的气候目标并从俄罗斯获得更多独立。”
欧洲氢能贸易协会负责人 Jorgo Chatzimarkakis在最近接受Recharge采访时也表示,在早期泄露的草案中看到的授权法案中的规则“毫无意义”。他建议欧盟效仿印度,允许从任何可再生能源中提取绿色氢,包括从电力交易所购买的清洁电力。
然而,英国电解槽制造商 ITM Power 则对这些提议表示欢迎。该公司在 5 月 23 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认识到额外性、时间相关性和地理相关性的原则对于确保生产可再生氢很重要,我们感谢欧盟承诺逐步逐步实施这些原则。”
行业参与者对草案不满,他们表示草案中的要求过于严格,而与此同时,气候保护者和环保组织则质疑宽松的规则会带来“漂绿”。该授权法案草案,被认为是对化石燃料行业做出了一项重大让步,即清洁能源标准不必适用于 2027 年之前建造的绿色氢项目。此条款是在化石燃料支持的游说团体 Hydrogen4EU 的广泛游说之后确定的,该团体的成员包括 BP、壳牌和 TotalEnergies。
在环保组织看来,这种对“绿色”氢标准的潜在削弱是对任何气候雄心的直接威胁,并为保持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敞开了大门,尤其在未来应对巨大的电解槽的电力需求增加时,可能保留甚至增加 REPowerEU 本应该削减的天然气需求。届时,并网电解槽将增加几乎每个欧盟成员国的排放量和天然气需求。
非营利组织Bellona Europa 董事 Jonas Helseth 说:“如果没有额外性这样的基本原则,电解槽将接入主电网,产生比目前化石气衍生的‘灰色’氢气更具碳密集度的‘绿色’氢气。” 他补充说:“推迟授权法案中的定义,同时继续提高其对‘绿色’氢的雄心壮志,这将危及整个欧盟的气候雄心。弄错这一点只会增加,而不是减少欧盟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并进一步增加消费者成本和能源贫困。”
Global Witness 的高级天然气活动家 Dominic Eagleton 则表示:“这些令人震惊的宽松规则将使未来的清洁燃料变成一种依赖更多化石燃料的污染燃料。这是纯粹的“漂绿”;欧盟委员会完全按照公司游说团体的要求交付了,在此过程中牺牲了自身规则的可信度。这些规则必须被欧洲议会和各国政府否决,以确保绿色氢是真正的绿色并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动力。”
在 REPowerEU 一揽子计划中,欧盟呼吁到 2030 年将工业用氢的可再生能源份额提高到 75%,高于其之前在 2021 年 7 月在“Fit for 55”气候计划中宣布的实现 50% 份额的雄心。它还将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主要是可再生的氢基燃料——在运输部门的份额目标提高到 2030 年的 5%,高于 Fit for 55 方案中的 2.6%。为了帮助氢行业增加新的风能和太阳能项目,REPowerEU 一揽子计划还包括一项加快许可的计划,承诺将合适地区的项目规划阶段缩短至一年。
面对这些雄心勃勃的目标,欧盟首先需要完善监管框架,加快氢气技术标准的制定。5月20日公布的这份授权法案草案,一旦获得通过,将成为欧盟关于可再生氢监管框架的总体提案。因此,此项草案中的相关规则将对未来欧盟氢能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公开征求意见的4 周内,各方必将结合自身利益开展新一轮的博弈。
(参考文献详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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