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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公司制改革密集启动:四地负责人已从局长变成董事长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下属18个铁路局的公司制改革正在进行时。
10月20日,沈阳铁路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根据总公司党组部署,沈阳铁路局积极稳妥启动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为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改革,在全局开展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专题宣讲。”
南宁铁路局机关报《南宁铁道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则发布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问答”,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改制后如何实施公司治理、职工劳动和社保关系如何接续、目前的进度目标、改制形式和公司名称等做出明确回答。
沈阳铁路局和南宁铁路局均隶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2013年,原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的企业职责的划入新组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
澎湃新闻记者经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18家铁路局中,至少有7家铁路局已公布公司制改革进展。这7家铁路局分别是沈阳铁路局、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南宁铁路局、昆明铁路局和青藏铁路公司。
同时,澎湃新闻记者近日还从接近地方铁路局领导层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已下发到铁路局层面。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文件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5日。
《指导意见》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主要事项提出了系列要求,包括责任主体、决策程序、改制形式、公司名称、公司治理、土地处置、资产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接续、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的确定、改制后公司章程、改制后有关资质资格的接续等。
该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铁路局已在根据此文件谋划操作,预计今年11月底前操作到位。
18家铁路局中至少有7家已公开改革进展:部分铁路局负责人已由“局长”变为“董事长”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18家铁路局中,有7家已有公开明确的公司制改革进展消息。
这7家铁路局中,沈阳铁路局已开展公司制改革宣讲工作;已通过相关路局公司制改革方案文件的有5家,分别为沈阳铁路局、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昆明铁路局和青藏铁路公司;已完成相关人事任免的有5家,分别为郑州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南宁铁路局、昆明铁路局和青藏铁路公司。
根据上述公开刊登消息可看到,铁路局的公司制改革方案基本在9月下旬制定完成并审议通过。
各铁路局的相关领导人事任免则同步从9月下旬集中开始。在铁路局人事任免信息中可以看到,原先地方铁路局的名称已有更改,叫法从“XX铁路局”更改为“中国铁路局XX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职称叫法也有变化,至少4个铁路局的负责人已经从原先的“局长”已变更为“董事长”,并由铁路总公司党组推荐“总经理”人选。并且,相关人事任免征得地方省委或自治区党委的同意。
比如,郑州铁路局、局党委近日召开全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副书记甄忠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国铁路局总公司党组宣布任免决定:任命钱铭同志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免去何元同志郑州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9月23 日,南宁铁路局召开全局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宣读了总公司党组的任免通知:任命康维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张千里的南宁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南昌铁路局近日调整了负责人,免去卢文星南昌铁路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另行安排工作;任命王培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
昆明铁路局也调整了主要领导:刘柏盛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昆明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周荣被任命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
而原本就以公司形式运作的青藏铁路公司,也在9月29日上午,也宣布王奭任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朱生宪任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今年11月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绝不会让一个职工下岗”
对于公司制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据昆明铁路局机关报《昆明铁道报》报道,原昆明铁路局局长刘柏盛(已于9月30日宣布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该职务)曾在讲话中明确,推进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时间表是,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关于此次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据《中原铁道报》报道,原郑州铁路局局长何元(已于9月26日免去郑州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由铁路总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曾在讲话中指出,此次改革目标明确,就是要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何元提及五个要点: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运输统一指挥,维护铁路路网完整;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坚持安全稳定前提,保证平稳有序推进;坚持依法合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上述五个要点也在原昆明铁路局局长刘柏盛讲话中出现相同内容。
此外,对于铁路局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路局员工的劳动福利等问题,据青藏铁路公司机关报《青藏铁道报》报道,原青藏铁路公司总经理王新春、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奭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分配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结构,构建严密的责任制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
王奭强调,“特别要讲清公司制改革绝不会侵害职工切身利益,绝不会让一个职工下岗,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承诺。”
铁总指导意见已于9月下发:年底前的重大任务
各地铁路局密集推进公司制改革的背后,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稳步推进。
近日,澎湃新闻记者从接近地方铁路局领导层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已于9月下发到铁路局层面。
该人士表示,铁路局已在根据此文件谋划操作,估计今年11月底前操作到位。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副书记甄忠义在讲话中强调,铁路总公司党组9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党建暨公司制改制工作会议。会议对铁路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甄忠义指出,“从现在到年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是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
甄忠义指出三点,第一点提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公司制改革,就是把全民所有制注册形成的企业改为公司法注册形成的企业,这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也都是一个起点,最终目标是要建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点提及,在这次公司制改制上,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原则,不断强化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第三点提及要“确保运输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完成全年的铁路建设任务”“确保运输经营指标完成”“确保公司制改革配套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等内容。
《指导意见》基本原则中第二条写到,“坚持运输统一指挥,维护铁路路网完整”,即以铁路一张网为前提,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保持总公司-铁路局-基层单位三级运输管理架构,保证承担的公益性运输、重点运输等社会责任不变,实现铁路运输整体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此前有专家猜测地方铁路局可能会在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合并重组的观点可能性不大。上述知情人士对此也表示,“路局合并重组只是过去的一个传说版本,不太可能。”
改制后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及了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铁路局的市场主体地位”、“始终把铁路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原则内容。与上述多家地方铁路局官方媒体的报报道内容吻合。
《指导意见》提出,铁路局改制为总公司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铁路局不设股东会,由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按规定设立公司党委会,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在不少央企和国企加强党建的政策中,已经得到了贯彻。
在决策机制上,铁路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后,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同时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需要股东决策的,由总公司按规定程序研究和作出决策,相关决定置备于公司。
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机制运行
此外,在土地处置、资产债权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接续方面,《指导意见》均有详细的妥善处置意见出台,总体看来以“承继”为主方向。
其中,对于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接续方面,文件明确,现有职工全部进入改制后公司,新公司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在铁路局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公司的工作年限。相关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变更至新公司。
对于未来地方铁路局改制后的命名方式,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前有过统一要求,全国实行统一的格式,全称为“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铁路XX局”。这也与上述各路局领导任命结果吻合。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进度目标,规定从上述指导意见印发之日启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加快构建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机制运行。
上述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在他看来,此次铁路局公司制改革主要涉及路局决策层、主要领导职务、权利的重新定位,目前还看不出对铁路运营模式和站段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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