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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更新发布四个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让纳税人缴费人尽享红利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接受中央巡视期间的自查自改、边巡边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上统称《指引》)等四个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指引》延续了此前的体例,分为引言、政策汇编和文件目录三个部分,每项优惠政策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进行编排。此次更新的《指引》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增加了上次《指引》发布之后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二是将目前已执行到期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删减;三是延长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等。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紧紧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梳理归并成120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整个生命周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39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突出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梳理形成了涵盖21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
上述四个《指引》均可以在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对照《指引》找到适合自身的优惠政策,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改进税费政策落实工作,不断创新税费服务便民举措,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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