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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购买首套或二套新房给予补贴,最高为购房款的2%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庞静涛
2022-05-18 21: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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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建局发布《连云港市市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对市区(不含赣榆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

新政提出,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按照规定,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人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连云港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对新政解读指出,购房人应具有该市市区户籍;购房人的家庭成员在该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家庭成员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二是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个人,三是离异、丧偶的个人);夫妻离异的,购房时离婚应已满一年;且所购住房须为新建商品住房而非二手房。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购买住房,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在此之前,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9日发布《关于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20%执行。引导商业银行逐步下调房贷利率、缩短审批放贷周期。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使用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缴存补贴,吸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助力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工作质效,简化贷款申报材料,对在连云港行政区域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取消提供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查房证明,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责任编辑:刘秀浩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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