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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原告历经五年诉讼,成功“飞跃疯人院”
历经5年诉讼,《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原告徐为终于在2017年9月27日上午11点“飞越疯人院”。
9月29日,徐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我们今天开始做饭了,两个人一起弄,平常日子真好。我没有什么大要求,就想有个家,现在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
在精神病院15年
1989年,时年23岁的徐为留学去了澳大利亚。因为迷恋赌博,他输光了打工的积蓄,在当地慈善机构接受救济。之后,由于留澳居留证申请又被拒,他被遣送回国。
回到国内,徐为对澳大利亚移民局耿耿于怀,他四处维权,甚至跑到位于北京的澳大利亚大使馆申诉。徐为的父亲、大哥据此认为他有精神病。2001年,徐为第一次被送到了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一年之后出院。
2003年,徐为和家人发生矛盾,被送入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8年,徐为父亲去世,徐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为其指定了监护人,即其大哥徐刚。
入院后,徐为积极配合治疗,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已经“可以出院了,但大哥徐刚(化名)屡次拒绝接出院”。他揣测可能是因为“出院后如果入住父亲留下来的房子,会影响大哥的出租收益”。
徐刚则称自己常年在广东打工,无暇照顾徐为。康复院则坚持“谁送来谁接走”,称监护人不允许的话,不能放徐为出院。
2012年,徐为曾自己联系了一名律师,尝试通过变更监护人的方式出院,结果败诉。当时,上海普陀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他进行精神状态鉴定及民事行为能力评定,鉴定结果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残留期,评定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当时,徐为在康复院已住近十年。但他仍然不甘心,依旧寻找出院办法。通过手机上网,他找到了法律援助律师杨卫华。2013年3月29日,徐为委托杨卫华致函康复院要求出院,仍因“监护人不同意”遭拒,并被威胁取消其会客通信的权利。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实施,5月6日,为了自由,徐为委托律师杨卫华将康复院和大哥徐刚起诉至法院。虽经历了法院的一审、二审,但最终徐为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没能获得自由。
2017年7月6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表明:徐为被评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据此,康复院同意在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徐为可以出院。
带病友女友一同出院
9月25日,杨卫华在微博上透露,徐为出院的全部障碍扫除,不出意外的话,徐为将携女友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出院。
此前,徐为拿到鉴定意见证明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康复院就同意其出院,但是,他舍不下在康复院认识并已产生情愫的女朋友元春(化名),于是决定准备等女友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一同出院。
“元春的监护人哥哥起初不同意(元春)出院。”杨卫华说,他只能去找元春已经成年工作的儿子,“近一个月来,为了给元春变更监护人,我和小伙子通过十几次电话。最终元春的监护人变更为他儿子,儿子同意其出院后,出院的事情才排上了日程。”
9月27日上午9点,按照和徐为的约定,杨卫华准时达到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门口。“在我到达时,康复院门口已经停着一辆奔驰轿车和一辆面包车。”他说,自己后来才知道,这是元春哥哥安排来接他们出院的。
守门的大叔与杨卫华已经很熟了,见到是他,就打开了铁门。杨卫华一眼就看到院子里人群中的元春,他说:“看得出来,她特别收拾过,灰色的T恤配着粉红的休闲裤,干净利落,与边上的病友们相比反差强烈。她看到我进来,叫着‘杨律师来了’迎了上来。”
徐为在办理出院手续在配合医生办理各种手续中,有一个手续需要杨卫华签字,即代理律师作为见证人要在出院的告知书上签字。
“康复院让我签字的告知书不是为患者本人、而是为监护人准备的,告知的对象时患者的监护人,也不是患者本人。”杨卫华说,尽管《精神卫生法》第45条、《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41条早已承认了患者自行出院的权利,但像徐为这样患者本人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的,这家康复院大概从未遇到过,所以根本就没有为患者本人准备的出院告知书。
陌生人的到来就像一块石子扔进死静的碧波里,在康复院病友中荡起了阵阵的涟漪。一位胖胖的中年大姐反复问杨卫华“是不是只要家里监护人来接,我就可以出院?”得到肯定答复后,她呢喃道:“那医院干嘛说我病没好,不准出去。”她不死心,还想继续问,被一位护理阿姨打断了。
10点多,元春哥哥办完手续,第一个从康复院大门走了出去,从奔驰车上取下一些手提纸袋交给元春,又交代了她几句话,就开车走了。
徐为一行在装运出院的行李之后,大家一起闹哄哄地帮助徐为和元春将行李搬上面包车。
11点,徐为挎着军绿色的行李包走出康复院的大门,门牙脱落的嘴巴咧着,满脸都是笑意。元春两手拎着东西,跟在后面。杨卫华回忆道:“铁门后一阵骚动,响起一片道别、再见的声音,只是徐为没有回头。”
徐为带着女友元春走出康复院“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出院了兴奋了,一整晚没睡着。”杨卫华9月28日一早收到了徐为的微信留言。
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己由衷为徐为感到高兴,“他终于堂堂正正走出了那扇铁门。接下来的生活也许更辛苦、更困难,但不要忘了这都是自由的烦扰,好好生活,努力生活。”
9月29日,澎湃新闻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徐为,电话那头徐为有些喘,他说这两天忙着给新家添置东西,刚刚坐下来休息会儿。
徐为说,9月27日中午从康复院出来后,就直奔他先前联系好的位于宝山顾村的出租屋,面积大约5、6平方米,每月房租870元,他觉得两个人住挺好。
“之前虽然知道可以出院了,但在康复院住着还不觉得,出来以后,我是真的感到很高兴,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说话声中透露着按耐不住的激动,他说,等家里环境再好一些,准备和元春结婚,过正常夫妻一样的生活。
出院后的这两天,徐为可一刻没有闲着,带着元春去了好几次超市,日常必需用品基本都买齐了。“我们今天开始做饭了,两个人一起弄,平常日子真好。我没有什么大要求,就想有个家,现在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他说。
对于今后生活的打算,徐为说,已经有公益律师愿意提供帮助,让他在公益机构内做同伴教育的志愿者,帮助精神病患者,从而收获一些生活补贴,“公益机构先会资助我6个月,之后我根据情况再作打算,我自己还是希望未来能够继续从事与公益事业相关的工作。”由于在康复院待了太久,长期服药导致徐为的身体机能已经严重受损,他说已无法再从事体力活,稍微累一点,就觉得腰腿使不上力。
出院后,徐为也曾试图联系自己的大哥,但都没有回应。而元春的哥哥已经发来微信,叮嘱着元春别忘了吃药。
马上就要十一国庆长假了,徐为打算和自己的代理人杨卫华律师好好聚聚,庆祝下自己获得新生,“杨律师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了五年,他无怨无悔,一直尽全力地帮助我。有时候我走投无路时,还会朝他发脾气,但他还是继续帮我想办法,真的很感激他。没有他的话,我是走不出来的,真的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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