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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他们这样点评
民主和专业的点评为残疾人权益保障
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增强传播示范效力
5月13日,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10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指导具体监督办案和征集评选典型案例过程中,坚持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结合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特别是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借助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协会、无障碍智库建立的协作机制,格外关心关注残疾人朋友的现实需求与真切感受,努力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讲好故事,增强法律传播和典型案例示范效应,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司法保护氛围。一起来了解下10位点评人如何评价这10件典型案例:
1.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残疾人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
舒服堂盲人按摩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中斌:
盲人群体是“残中之残”,盲人工作是“难中之难”。我8岁因视神经萎缩症双目视力降为0.01,9岁就外出谋生,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卖过冰棍,在工地上做过小工,去砖瓦厂烧过窑,最后到附近的工厂锅炉房做拖煤工,每一份工作都因视力缺陷做得无比艰难,经常被辞退。2001年,有一个盲人在我们乡镇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从此打开我走入这个行业的大门。可以说,一项适合盲人去从事、在社会上又获得普遍认可的工作极少,盲人按摩就是大家最熟悉的一个。
但是,盲人按摩的市场极不规范,不少没有从业资质甚至没有盲人按摩师的机构挂着“盲人按摩”的牌子,挤占了正规盲人按摩师的生存空间。
2021年10月,我参加中国残联吕世明副主席和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在湖北武汉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召开的座谈会,提出了目前盲人按摩市场存在的问题。没有想到,今年就有福建省晋江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规范盲人医疗按摩行业、维护从业盲人合法权益。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这么好的方式解决市场监管的困难。对于我们盲人按摩师的困境,晋江检察机关反应速度快、监督效果好,期待全国检察机关都能通过学习晋江案例,牵头解决盲人按摩市场乱像,以“我管”促“都管”,保障盲人按摩师和盲人按摩机构的合法权益。
2.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人大代表,世界联合学院国际理事会执行理事、世界联合学院常熟分院院长 王嘉鹏:
该案例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维护残疾人群体平等劳动就业权利,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有效实践。
黄埔区检察院在案例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督促协同跟进监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激活公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平等就业权,而且通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招聘行为,是检察机关优化残疾人公平就业环境的有效探索。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做好当前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促进残疾人就业,事关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发展和社会融合,事关就业工作质量提升和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既需要政府持续发力,更需要社会充分参与。我国的无障碍公益诉讼刚刚起步,我相信伴随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后,残疾人就业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诉讼将在全国范围得到推广和探索,无障碍必然会在法治轨道上获得越来越有力的保障。
3.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委员、宁波市无障碍环境社会督导员 朱宇杰:
与每个健全人一样,我们残障人士要考取驾照,必须先通过体检。为了保障残疾人驾驶员的自身安全和道路交通的公共安全,国家规定了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一旦违规不开展或关闭相关业务,有需要的残疾人就会因体检渠道不畅影响后续驾照申领、换证,导致公益受损。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此类情况主动“出击”,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整改违法情形,不但让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业务,还促使4个区县在医院体验中心增设服务,2个定点医疗机构在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内增设服务,不仅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残疾人考取驾照体检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目前,社会上对残疾人C5驾照知之甚少,我曾就如何在无障碍停车位上下轮椅拍过一个短视频,有人在评论中说“之前不知道为什么在停车位上画了一个轮椅,还占用过这种车位,看了你的视频以后就不会再占用了”。我希望就像我的短视频一样,检察机关通过此类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能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驾驶,以了解促进理解,共同打造和谐的无障碍社会。
4.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盲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方燕:
盲道建设问题影响了残疾人交通安全,侵害了残疾人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贵州省罗甸县检察院在办理盲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全程跟进监督确保建议落实及问题整改,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避免重大安全风险发生,组织公开听证增强司法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的体现,也是公益诉讼检察“等”外领域探索的体现,为健全完善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实践依据。
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呈碎片化分布,缺乏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理解和适用也缺乏统一认识。推进公益诉讼立法,应及时完善相关单行法,适时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统筹公益诉讼立法条文,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明确诉讼主体、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等规范,实现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系统化、结构化、专业化。
建议检察机关推进相关单行法单设、增设公益诉讼条款;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结合实践不断完善修订办案规则;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合调研,及时修改和完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适时对地方立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填补法律空白;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确保法律规定的统一正确实施,推进公益诉讼法专门立法。
5.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施政:
在今年上海市两会上,林荫茂代表提交了全市人行天桥应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建议。上海检察机关在两会旁听中发现了这一线索,对徐汇区18座人行天桥中7座应改未改的天桥进行了逐项分析,通过诉前磋商和检察听证,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推动各方协同履职,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力支持下,与代表建议办理同步进行。
我参与了此案的实地调研和公开听证会,发现未改造的徐汇区肇嘉浜路宛平路天桥情况十分复杂,可以说是整个上海市改造难度最大的一座天桥。检察官勇于啃“硬骨头”,下全力解决该天桥的改造难题,让我心生敬佩。在整个公益诉讼过程中,检察官不仅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储备了大量的建筑知识。徐汇区委区政府、检察院、住建委工作人员对该天桥进行了多次联合实地考察,寻求性价比最高的施工方案。在评估方案时,检察官分析建筑安全标准和电梯安全标准的不同确认最小公倍数,明晰天桥的产权界定,寻找专门的维护管理负责单位,增设一键呼救按钮,从残疾人群的需求出发为方案查漏补缺。该天桥的顺利整改推动了整个上海市人行天桥的整改速度,目前,上海市城区、浦东新区的人行天桥基本整改完毕,其他区域的人行天桥已完成整改的达到90%以上。
6.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健全120急救调度系统文字报警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
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中国聋人协会主席 杨洋:
听力残疾人在获取言语信息方面比较艰难,他们听到声音也不等于听得明白,周围的声音世界像是打上了马赛克。手语、书面语、各种助听辅具都是他们希望与这个世界“无缝连接”的工具。因此,帮助听力残疾人的重点在于,协助其学会使用合适的辅助或替代方案,使他们准确、轻松、方便地获取信息,并能应对各种信息的交流。
2019年,中国聋协和依众基金会开始普及无障碍急救平台。听力残疾人可通过该平台手写文字报警,平台将报警人文字转译成语音传输给本地120急救中心,120调度人员语音回复也将同步转译成文字发送给报警人;同时平台会将报警人位置信息同步推送到120,减少沟通时间,提高急救效率。该平台现已在北京、南京、武汉、南宁等全国33家急救中心上线,并正在寻求与全国更多120急救中心的合作。
在此平台尚未铺到的地方,仍有很多听力残疾人在寻求急救时困难重重。浙江省建德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保障残障人士权益,深入基层一线,想残疾人所想,为听力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督促当地主管部门研发“互联急救平台”,不但做到了“一键呼救”,还为全市120急救调度系统配备文字报警功能,切实解决了建德市听力残疾人的需求。
考虑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我希望检察官在办案时,根据听力残疾人的需求提供信息无障碍支持,除了过去的手语翻译外,与时俱进提供同步实时字幕,比如人工速记、语音转文字等,充分保证听力残疾人的知情权。
7.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 彭静: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办好特殊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此次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发布的督促保护残疾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针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提起的公益诉讼,具有开创性和典型性的意义。该案中,綦江区检察院在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过程中发现线索,通过调查研究和证据材料收集,摸清了当地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难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监督有的放矢、准确有力。除向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外,綦江区检察院还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通过调查研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完善整改方案,有效解决了问题。我认为,这个案例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利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来维护公共利益的努力和决心,既实现了检察法律监督的价值,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最重要的在于切实保障了残疾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实现了双赢多赢和共赢,用行动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工作宗旨。
检察机关依法承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职责,但是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仅凭借检察机关的一己之力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建议检察机关运用调查核实权多方收集掌握详实资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督促其他主体进行起诉,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功能弥补当事人诉讼能力的不足,在办案中适时总结特色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8.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残疾人康复训练权益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 邵磊:
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规定,孤独症与脑瘫儿童的康复项目已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也有了明确的标准。在落实过程中,医疗机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能保证运作链条依法实施,需要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从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康复训练机构三方入手,分析孤独症儿童和脑瘫儿童面临的多重困境,让康复救助落地问题得到解决。我认为,从运用公益诉讼推动行政部门的反思和整改,到进一步促进制度设计的完善,再到通过评估不断去做增量,可以使残疾人权益保障得到螺旋上升,从这个角度来看,检察机关的工作是“关键的第一步”。
孤独症和脑瘫患者有着与健康人基本相近的寿命,在他们未来的人生中,需要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保障。我们也在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信息化将自助与他助相结合,通过对家庭支持赋能,鼓励在家庭中对患者进行更好干预和照顾。未来可能会出现的关于孤独症和脑瘫患者的一系列保障工作,需要非常强的动能来推进,公益诉讼以及它的导向性和权威性,让我对检察机关充满期待。
9.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江天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将精神残疾纳入残疾人范畴。精神残疾患者绝大多数缺乏劳动能力,需要终身服药和长期监护照料,致残风险高,严重影响自身及其家庭生活质量,同时为社会安全稳定带来潜在风险。对于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主动积极履行看护管理责任,能够有效防范其肇事肇祸的风险。
广东省各地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出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政策,给予有效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一定补助,积极营造理解、关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增强患者和监护人的获得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本案中,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检察院积极回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的需求,深入调查补助发放的种类、时间、范围、程序以及未及时发放的原因,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提醒、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完善自身工作,共同推动补助发放到位,既维护了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残疾人救助制度的落实落地。秉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通过磋商方式,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同时,在案件办结后,又详细为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宣讲相关补助政策精神以及监护人职责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全面性,提升了政府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各方协同到位,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全国人大代表,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职工、湖北省黄石市残联副主席 李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关注,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
政府部门对发放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予以公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政策的一项利民之举。但是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审查不严,给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带来安全隐患,好事可能变成一件“坏事”。
浙江省桐庐县检察机关发现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不仅易导致其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更容易使残疾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近年来,一些诈骗团伙盯上了残疾人群体,打着办理“残疾补助”的幌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残疾人敏感个人信息,假借残联、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名义,专门针对残疾人本人及亲属实施电信诈骗,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群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桐庐县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个案办理推动溯源治理,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同时坚持以案释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对提升残疾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对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共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方圆微信公众号 作者:唐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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