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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二孩、三孩家庭上浮20%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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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浙江舟山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据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该市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为: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另外,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60万元的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浙江的宁波、台州此前已对二孩、三孩家庭上浮公积金可贷额度。1月起宁波执行公积金新规: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台州修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责任编辑:张军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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