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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享茂案背后的网络电话生意:灰色地带还是违规运营?
一名App开发主创的自杀遭遇近期持续引发关注。
日前,WePhone 创始人苏享茂在留下一份网帖后跳楼自杀,同时宣布WePhone将停止运营。苏享茂在网帖中自述他是被前妻逼死,对方索要1000万元和三亚房产。网贴信息及相关媒体报道显示,苏享茂被前妻抓住两个弱点:1.个人有漏税行为;2.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其前妻用这两点威胁,称要让其产品下架、倾家荡产。而WePhone也已于近日下架。
释疑:WePhone究竟是什么?
在百度百科中,WePhone已有独立的条目。条目介绍指出,WePhone是让用户能够向其他WePhone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手机应用,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产品;开发者:苏享茂;作用: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登录网络看到,该应用已下架。
此前,“什么是 WePhone?”这一问题在WePhone App网页“常见问题”栏目中,列在首项。网站给出的回答这样解释:“WePhone是让您能够向其他 WePhone 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手机应用。”“您也可以用很低的费率拨打全球任意非 WePhone 用户的移动/固定号码。”
同样在下架之前,WePhone在手机应用商店的产品介绍中这样介绍:“WePhone是全球流行的,非常实用的长途电话和国际电话应用”;“支持主叫号码显示”;“将您的iPad、iPod touch变成iPhone”;“无需账号和注册”;“免费享受WePhone用户间的高保真电话/会议”,等等。相关产品评论中,其中一条内容显示:“很好,打美国十分清晰,非常实在的软件。”
特点:打电话“实惠”甚至免费
北青报记者曾于该应用下架之前尝试下载该应用,安装过程中未见异常。打开进入后,应用会首先自动跳出白底黑字的显著弹窗,内容显示为“New Message”,同时有“公司法人被***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的字样。
关闭提示信息后,北青报记者看到应用的正常使用界面与普通手机拨打电话的页面非常相似,屏幕主要区域为数字键盘,下方显著绿色横条为“呼叫”键,最底部一排虚拟按键分别包括:“最近”、“联系人”、“商店”、“我的信息”。
北青报记者尝试用该应用拨打本地,测试发现可顺利拨出,号码拨出同时应用上方提示“费率$0.02/分钟”。业内人士指出,根据上述资费标准折算,该应用中国境内资费每分钟0.02美金,约合人民币0.13元。与之相比,三大运营商的国内语音最低主叫也分别有0.1元、0.15元、0.19元不等,似乎差距不大。不过,WePhone并不需要月租或者最低套餐消费等设定。综合来看,便捷和低廉是该应用吸引用户的主打标榜因素。
WePhone的手机端应用介绍中也以国际电话的低费率优势自称:“您真的很难找到有哪个App的费率比下面更低的了:美国:$0.0068/分钟;中国:$0.019/分钟;印度:$0.0185/分钟;科威特:$0.061/分钟……”
在网络页面首页,WePhone这样写道:“无论您是在边陲小城,还是在异国他乡,WePhone都能利用无处不在的网络连接Wifi/4G/3G),以极为实惠的方式拨打电话。”
“我们甚至可以免费。”该页面同时写道,“WePhone用户间的通话(包括多方会议)和信息是完全免费的!WePhone能迅捷地帮您找到朋友,扩大圈子。您要做的就是,快快邀请亲朋好友加入WePhone。想象一下,一个完全免费的网络,您可以做到。”
追问:灰色地带还是违规运营?
业内人士指出,WePhone的应用类似于网络电话,业内也称为VoIP应用(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即通过IP传输技术来承载普通的语音业务。但与微信等语音聊天不尽相同的是,一些网络电话可以实现对电话号码的直接拨打。
“WePhone本质上是一个VoIP的应用。问题是,提供VoIP服务是否属于非法经营行为,甚或是否涉及非法经营罪。”业内人士提出疑问。
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据了解,通话服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基于通信网(固定网和移动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二是由通信网和互联网共同提供的IP电话业务;三是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通俗地讲,上述三类情况大致可理解为“电话打到电话”、“网络打到电话”或者说“PC/软件应用打到电话”、以及第三类“应用到应用”或者“PC到PC”的语音。
“VoIP在国内尚属违规。”一位电信业内人士表示。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三种服务中的最后一类软件到软件,中间并不需要进入电话网络的网关,因此不涉及基础电信的业务许可;而第二类,软件打电话,目前部分处于“灰色地带”。
通信行业观察家项立刚则明确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为止,个人或者公司提供国内网络电话运营,如果没有获发相关许可资质,肯定是违法的。据其了解,国家有开展VoIP试点,但目前还只限于运营商的局部范围。但项立刚同时指出,如果该应用针对的是通过本地网络提供境内服务的,那么没有相应资质则属于违法违规。而如果该应用是聚焦海外用户市场,则不能认定为违法运营。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近日就Wephone创始人被逼自杀一案撰文指出,前文提及的三类通话服务中,“前两者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应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应持有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周浩认为,“VoIP是一种以IP电话为主,并推出相应的增值业务的技术。在中国VoIP第一案中,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出示的信办证函2006209号《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征询意见函的答复意见》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经营VoIP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未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VoIP业务,无疑属非法经营行为,但能否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尚存异议。”
(原文标题:《网络电话:灰色地带还是违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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