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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责令两药企立即召回有不良反应红花和喜炎平注射液
因在多地出现多例寒战、发热等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责令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召回其生产的红花注射液,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召回其生产的喜炎平注射液,而此前涉事批次药品已销往全国多省区市。
9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相关召回通告。
通告称,2017年8月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发现,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注射液(批号:20170404)在山东、新疆等地发生10例寒战、发热等不良反应。9月22日,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该批次药品热原不符合规定。
此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近日监测发现,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炎平注射液在甘肃(涉事批号:2017041303)、黑龙江(涉事批号:2017042303)、江苏(涉事批号:2017061003)共发生十多例寒战、发热等严重不良反应。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事产品正在检验。
红花注射液国家食药监总局在通告中称,经查,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批次红花注射液共销往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贵州、陕西、新疆等10省(区)。
而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涉事批次喜炎平注射液共销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省(区、市)。
针对此次问题药品流入多省区市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批号产品,责令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召回上述批号产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山西、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企业停止涉事品种的销售,确保药品全部召回,药品流入地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关注药品流通使用情况,并监督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合召回上述药品。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责令两家企业停止上述产品销售,并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针对查明的原因进行整改。
而在未查明原因、未整改到位之前这两家企业不得恢复销售,并由山西、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上述措施的落实,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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