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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堕胎权之辩:“生命至上”还是“选择至上”?
本月初,一份长达98页、提议推翻“罗诉韦德案”的意见草案遭泄露,在美国社会掀起轩然大波。“罗诉韦德案”是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于女性堕胎权裁决的“里程碑”案例。若该案被推翻,意味着美国妇女堕胎权近半个世纪的斗争可能化为泡影。
草案泄露事件进一步加剧了美国的民意分裂。在美国主流社交媒体上,关于堕胎权的探讨往往围绕以下几个关键词:宗教、科学、“胎儿”和“婴儿”以及个人权利。美国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法、伦理与人权教授兼法学院法学教授妮可·休伯菲尔德(Nicole Huberfeld)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解释道,“在美国,反对一切堕胎形式的人普遍受到宗教信仰的驱使,这些信仰包含生命始于受孕的观点,他们的政策观点是禁止堕胎以保护胎儿的潜在生命。”
与之相对的是支持堕胎权的人,“他们倾向于认为女性是具有与男性平等权利的自主个体,因此她们不应受到禁止终止妊娠法律的约束,同时,这类法律还会妨碍女性的医疗决策。此外,从科学的角度,胎儿在存活点(出生)之前不能独立于母体存在,因此胎儿的潜在生命不应优先于孕妇的生命。”休伯菲尔德强调。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选择至上”支持者是否有宗教信仰,他们都支持女性获得包括堕胎在内的全方位生殖保健服务,并倾向于通过在胎儿出生前保护孕妇的健康、生命和个人权利来推动他们的政策偏好。休伯菲尔德指出,美国妇产科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堕胎是女性医疗保健的必要组成部分,不能取缔。成立于1951年的美国妇产科学院是一个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的专业医生协会,该组织的观点植根于科学证据。
“母亲经历了非法堕胎,我不能让女儿再经历一次”
看着日程表上满满当当的行程,埃里卡·波特曼(Erika Portman)疲惫但充满斗志。波特曼今年35岁,过去一周里,她参与了三场游行,采访了数位支持“罗诉韦德案”的女性,她深刻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于一个改变未来五十年的历史节点,“为了美国女性的未来,抗争是唯一的选择”。
作为一个支持“选择至上”的自由派活动人士,美国政治新闻网站Politico于5月2日泄露的美国最高法院秘密文件彻底点燃了波特曼心中酝酿已久的怒火,“我知道这一天可能会到来,他们(‘生命至上’支持者)从未掩饰其想要控制女性身体的欲望。”波特曼对澎湃新闻说,“宗教是他们的遮羞布。就像中世纪那些称女人为女巫,并将其活活烧死的极端宗教徒一样,‘生命至上’支持者们从未科学地看待过堕胎权,他们以生命之名,践踏医学尊严,并试图再次剥夺女性的自主选择权。”
波特曼在游行中结识了多位同样支持堕胎权的活动人士,其中一位女性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名字叫苏珊娜。1964年,苏珊娜的母亲安妮意外怀孕了,那时候她只有十八岁,正在上大学。为了继续学业并将生活拉回正轨,安妮进行了一次非法的堕胎手术,她至今仍然记得躺在那个简陋的手术台上的感觉——一种冰冷的恐惧。
苏珊娜告诉波特曼:“我的母亲亲身经历了非法堕胎的过程,幸运的是,那是一次安全的手术,她得以继续学业、重新生活。但我绝不会让我的女儿再置身于那种恐惧之中,没有任何一位女性应该面临那样的处境。”
在“罗诉韦德案”确立女性堕胎权益之前,这样的非法手术并不少见,一个地下产业由此而生,有专门的联络人、医生和手术场所为想要堕胎的妇女服务。然而,不透明的价格、资历不明的医生和未经消毒的手术环境无法给予她们任何保障,很多女性曾为之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
波特曼认为,不论在什么时代,女性不会因为堕胎违法就停止堕胎,一旦堕胎被禁止,随之而来的只会是更多以生命健康为代价的非法堕胎。“特别是对于贫困社区和有色人种社区的女性来说,前往堕胎合法的州进行手术会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在她们陷入困境时,就有可能选择使用药物自行流产或进行流产手术。”波特曼指出。
“‘胎儿’就是生命,虚伪的人权观念正在伤害人权本身”
来自得克萨斯州的克里斯提娜·沃克(Christina Walker)却对上述观点嗤之以鼻,她将自己描述为“生命至上派女权主义者”,对于“选择派”将堕胎权等同于女性权利的行为表示强烈反对,“曾几何时,扼杀自己孩子生存的权利成为了一项女性基本权益?在我们的社会没有发展到给予单亲母亲足够的支持和关爱的情况下,鼓励女性堕胎的行为实质上转移了矛盾——让女性以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迎合这个吝于保障女性权益的社会。”沃克强调。
沃克向澎湃新闻表示,她清楚美国主流媒体是如何试图将“生命至上派”描述为宗教极端分子的。“在他们的报道中,我们已经被符号化了。当暴行的实施者为‘选择派’时,那些所谓的主流媒体都无比冷静地描述一个非营利机构被暴力袭击的事实,却完全不提施暴者。但如果是相反的情况,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右翼、民粹或宗教极端分子的帽子扣到我们头上。”
沃克指的是5月8日,支持“生命至上”的非营利组织威斯康星家庭行动的总部被燃烧弹袭击,并被留下“如果堕胎不安全,那么你们也不安全”的涂鸦字样。据《纽约时报》报道,目前麦迪逊警察局并未说明是否逮捕了任何人,或是否存在多人涉案的情况。
当谈及她为何选择反对堕胎权时,她向澎湃新闻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沃克认为,她的生命可以说起始于一个错误,“我的生母是在被强暴后怀上我的,在我成为有意识的生命体之前,我已经背负了原罪——成为一个强奸犯和受害者的孩子,但我的诞生也是神的旨意,每一个孩子的诞生都是。”
“我非常感恩,我的生母是一个强大的女人,她选择了生下我,然后把我交给了养父母。我从小接受的是家庭教育,我的养父母教我读书,他们相信生命和信仰的力量,并把这个力量传给了我。我现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而如果我的生母当时选择堕胎,这一切生命的延续都不会发生。所以我会用我的一生,为那些无法发声的孩子发声,捍卫他们生存的权利,这才是最基本的人权。”
当谈及被强暴的女性是否能选择堕胎时,沃克有些激动,“首先,强暴者应该受到惩罚,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女性,使之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就需要背负生命的重量,并让一个无辜的新生命还未出生就面临着审判。但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人们有资格对这个孩子,或者说这个‘胎儿’进行审判吗?这让我想到傲慢的白人面对印第安原住民时的态度,他们没有共情,只有自身利益至上的压迫。”
沃克认为,“安全堕胎”的概念本身就不存在,每一次堕胎手术都意味着“胎儿”生命的终结,她痛恨“胎儿”这个概念,“不是胚胎或者胎儿,那就是个婴儿,是个孩子。为什么要用‘胎儿’这个词去掩盖那是一条生命的事实?撇去宗教,我们维护的就是人权,而虚伪的人权观念正在伤害人权本身。”
岌岌可危的“罗诉韦德案”
“我们认为‘罗诉韦德案’必须被推翻。”美国最高法院保守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在意见裁定稿中态度坚决,将美国自1973年奠定的堕胎权推至悬崖边缘,“现在是把堕胎问题的选择权交还给各州民选代表的时候了,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堕胎权并没有深植于美国的历史和传统中。”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挑战当时堕胎政策的“罗诉韦德案”做出了判决,以7比2的票数认定得克萨斯州刑法限制堕胎权的规定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由此,堕胎权成为受美国宪法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在1992年的“计划生育联盟诉凯西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坚持了罗诉韦德案的判例。
在5月裁决草案泄露后,抗议者聚集在最高法院外,高声抗议。阿利托斥责泄露者“无耻”,并称不会被舆论影响其判决过程。
德恒律师事务所硅谷办公室管理合伙人朱可亮律师向澎湃新闻指出,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草稿提前泄露是美国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发生,从最高法院运作和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很严重的事件。由于牵涉到堕胎权,事件再次发酵,所以事实上这次事件在两方面都非常具有争议。
美国最高法院共有9名大法官,其中保守派6名,自由派3名。目前该草案已获得5名保守派大法官投票通过,而同属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尚未投票。
休伯菲尔德指出,如果“罗诉韦德案”被推翻,美国的堕胎法案将会由各州法律拼凑而成,这意味着女性获得什么版本的医疗保健将取决于其居住地。她承认,阿利托撰写的意见裁定稿采取了非常强硬的立场,她仍希望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能够提出更慎重的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次裁定稿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加入多数派的法官的意见。
当被问及堕胎之类的议程是否应该由各州决定,并因州而异时,休伯菲尔德表示,阿利托法官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歪曲了美国的民情。阿利托对国家民主进程功能的依赖是幼稚的,他的意见裁定稿与我们在选举前观察到的现实是脱节的。”休伯菲尔德表示,美国各地的立法者都试图对选区进行划分,以便于争取选票,因此通过民主立法已经越来越困难。“退一步说,即使美国的民主运作良好,但女性健康一直并本该是一个社会健康问题,但现在却被用作政治中的砝码。”美国总统拜登更是誓言要让“堕胎权”成为中期选举的决定性议题。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5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下令对草案泄露事件进行调查。他还在声明中表示,最高法院确认草案属实,但并不代表最终决定。据报道,最高法院或将于6月底、7月初对该案作出最终裁决。
朱可亮向澎湃新闻表示,从泄露的草案内容来看,这次“罗诉韦德案”的判决被推翻的可能性很大,基本是确定的。“因为这5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是被共和党总统任命的,而他们被任命的目的就是为了推翻堕胎权,所以这件事可转圜的余地非常有限。”
朱可亮认为,虽然各地选民仍可通过选举支持符合自己政策偏向的州民选代表来改变各个州的堕胎权走向,但选举中涉及到的因素是很繁杂的,例如经济的问题、疫情的问题以及堕胎权这种涉及到宗教社会价值观的问题。目前并不能判断罗诉韦德案的走向是否会对中期选举造成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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