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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地方法规要更“接地气”,体现更多地方经验和创新
近日有两部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引发舆论关注:武汉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浙江发布的新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以多处可圈可点的进步,让人耳目一新,得到网友“点赞”。
《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创了多项首次:首次明确提出 “不得将未满8周岁孩童单独留在车内”,首次将“微信记录”纳入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范畴。即便是被很多人视为“洪水猛兽”的网络直播,《条例》从“一刀切”地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放宽为有条件允许:应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不得将未满8周岁孩童单独留在车内”的规定,是对近年来不时发生的儿童被困车内导致伤亡事故这一社会热点的回应。“微信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的规定,不粗暴地将未成年人隔绝于网络时代,保障了他们相关权利,及时、操作性强且不失灵活。
浙江的新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亮点同样不少:由一线教师执笔撰写,广泛征集学生和家长意见;小学段、初中段、高中段三个版本,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 “对症下药”。以对待网络为例,小学版本侧重“不沉迷网络游戏”,初中生关注“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不私自会见网友”,高中生则应“不信谣、不传谣、不发不负责任的评论”。
而最让人称赞的是,规范加入了青少年性保护的内容,比如要求小学生,“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触摸;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告诉父母”。对中学生则要求,“受他人不良碰触懂得说不,会自我保护。”这对提高青少年性保护意识、减少性侵犯罪行为发生,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细究两地的法规和制度,可以找出这样一些共同点:关注社会热点,立足解决未成年人安全、网络交际娱乐、性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针对性强;注重吸收民间智慧、听取专家、教师意见,让真正熟悉问题的人参与到决策中来,提升解决问题的效率与质量;而且在表述上更接地气,用语通俗易懂,充分照顾各个年龄段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
在这背后,是决策者从以往的经验主义、本本主义和刻板封闭的思维,到从实际出发、注重听取民意,且与时俱进的思路转变。这是倡导信息公开、经验共享的网络时代的必然要求和趋势。有理由相信,这样立足未成年人本身,又更具人文关怀的法规和制度,更能发挥应有的效果。
《人民日报》曾刊文指出,地方立法,不是模仿是创新。“相对于国家立法而言,地方立法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地方立法更应关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以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体现地方立法效果。”也就是说,地方立法不能只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落实”,也要有自己的新东西。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教育部版《中小学生守则》到《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维护国家立法(规)权威的同时,公众也乐见地方立法(规)更接地气,体现更多地方经验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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