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朝皇帝的私刑:廷杖故事中的杀与辱
廷杖就是在朝廷之上,皇帝当着大家的面命人打那些惹怒他的朝臣的屁股,这是明朝特有的一种不成文的准制度。当众棒打一个成年人的屁股,这种带有羞辱人格的形式明显超过了执法与受刑的必要,说明廷杖的施受双方是一种施虐与受辱的关系。
那么,皇帝为什么要施虐,为什么能施虐?文官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有可能受辱,他们对此又如何看待?最后,廷杖这种在小老百姓看来十分过瘾解恨的刑罚制度,真的可取吗?
廷杖
棍风初起
公元1376年,大明洪武八年。太祖朱元璋收到了一份来自刑部主事茹太素的奏疏,洋洋洒洒万余字。草莽出身的太祖那时候才刚识字没几年,这奏疏他看得眼睛生疼,干脆让人在一旁念给他听。听着听着,他发现奏疏的意思有些不对头。茹太素说如今政府里的官员们大多是些“迂儒俗吏”,这让朱元璋大为光火,因为这些官员大多是太祖亲自任命的。
于是茹太素被太祖叫来面谈。书生气十足的他很快就耗尽了太祖的耐心,面谈成了免谈。太祖啥都不说了,命人找来棍杖对茹太素一顿暴打。《明史》记载:帝怒,召太素面诘,仗于朝。这次“仗于朝”就是廷杖在明朝的第一次执行。但事发偶然,杖打朝臣并没有因此形成固定程序。
事后,太祖再次细读茹太素的奏疏,冷静思考之后认为也有可取之处,对日前动手打人的举动略感不安,于是顾左右而言他,将茹太素的过错归结为他的奏疏废话太多,浪费时间,并说: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
整顿文风固然重要,但解决问题的方案可以有很多,何至于当众折辱文臣,难道太祖不知道“士可杀不可辱”这句话?
其实,太祖还真的不用顾忌那么多。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赵宋时代早已远去,女真族、蒙古族先后入主中原,用以主仆关系为核心的草原政治体制,大幅消解中国古典式君臣共治体系,迫使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由中央集权走向皇权独裁。皇权独裁下,朝臣身份被矮化为皇帝的奴仆,不具备独立的人格尊严。有元一代,皇帝像对待家奴一般,命人用各种器械责打朝臣的事例屡见不鲜。
因此,明太祖这次杖打茹太素,文管集团的反应很平淡,或是迫于太祖的威风,或是因为茹太素的人脉不广,总之没有人因此事向太祖提出抗议。或许在他们看来,这种随意折磨朝臣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
茹太素挨打前的洪武六年,公元1374年。明王朝法典《大明律》颁行,明确规定十恶(十大犯罪类型)、五刑(五种刑法手段)八议(八种减刑路径),是为大明法律程序正义的基础。然而,独裁皇权不受法律约束,使得《大明律》能代表的程序正义残缺不全。朝臣们手上并没有一册完整的朝廷使用说明书,许多事要靠偶然性极强的“揣测圣意”的方式来完成。
《大明律》
中国人向来自诩脑筋灵活,历来重视唯结果论的“实体正义”,只要结果是好的,就可以不拘小节,不择手段,程序正义被视为迂腐呆板。太祖朱元璋也这么认为。两年后,在对开国功臣朱亮祖违法乱纪的处罚中,太祖再次绕过法律程序,直接将当众将朱亮祖用鞭子活活打死在朝堂上。
的确大快人心!这又一次印证了太祖的英明过人。因为有这份英明作为保障,在太祖的手中,不论是棍还是鞭,似乎都是正义的化身。然而,一旦这份英明消失,谁能保证皇帝手上的棍子不会残害忠良,甚至屠戮无辜?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僭越程序正义得来的大快人心,不过是饮鸩止渴。
习为故事
朱明皇室的“英明基因”四代而斩。明宣宗后,明王朝进入中学教科书上所说“屡出昏君”的死循环。
当然,评价皇帝好坏的史书是文官集团的作品,该皇帝与文官集团关系是否稳定,矛盾是否尖锐,自然是文官评价皇帝英明与否的重要标准之一。稳定的架构方式是多样的,明太祖、明成祖的压迫力可以架构一种形式的稳定;明仁宗、明宣宗的亲和力可以架构另一种形势的稳定,但并不是所有皇帝都有他们那样的能耐。
《明史·刑法志》在与廷杖有关的记述中说道:至正统中,王振擅权,尚书刘中敷,侍郎吴玺、陈嫦,祭酒李时勉率受此辱,而殿陛行杖习为故事矣。
“正统”乃是明英宗皇帝生涯第一个阶段的年号,而王振则是明王朝第一个在政坛之上覆雨翻云的太监。年幼登基的明英宗面对父祖给他留下的那帮文臣老顽固,根本无处施展。于是,他与太监王振结成同盟,由王振代表自己释放淫威,寻机插手朝政。
电视剧《女医明妃传》中的王振
《明史》又曰:中官王振假以立威,屡摭大臣小过,导帝用重典,大臣下吏无虚岁。
狐假虎威的王振因此轻松绑架皇帝的利益,不择手段地利用皇威打压文官集团。而且这种打压并不局限于阴谋的范围,它的形式十分多样、具体、残酷。
户部尚书刘中敷多次与王振一伙发生冲突。王振先后三次绕过国家正常司法程序,由太监在宫里私设法庭,将其打入监牢。其中的第二次,刘中敷因建议将皇家牧场中的一些牲畜承包给民间牧养而触犯王振的利益,王振撬动言官以篡改祖宗成法为由对其进行弹劾,下狱论斩。
刘中敷所言并非原则性的大问题,只是个小小的经济建议,却被上纲上线为“篡改祖宗成法”。况且这个理由也十分无厘头,祖宗成法到英宗时代被改动得还少吗?
文官集团因此集体向英宗与王振施压,救回了刘中敷的性命。但王振不依不饶地要撒一把泼。刘中敷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最后被判决戴着罪人的枷锁,跪在紫禁城门外思过,整整十六天后才被释放。
同遭类似羞辱的还有国子监祭酒李时勉。这个老知识分子情商奇低,说话做事只认死理,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就连当年以好脾气著称的仁宗皇帝,都在和他争论时忍无可忍,命令御前侍卫用金瓜铜锤狠狠锤他,差点没把他锤死。
后来,这位耿介书生被宣宗安排到国子监做祭酒,这个相当于儒学最高学府校长的职位,可以让他得到一个相对安静的学术环境,也算是知人善任。
然而,李时勉没有躲的过王振。正统年间,英宗命王振前来国子监视察,倨傲的李时勉按照官员接待太监来访的正规程序,不冷不热、不卑不亢地接待了王振,并没有跟当时的大多数人一样对他百般谄媚。
这笔帐,王振记下了。经过长时间窥探,王振终于抓住了李时勉的一条“辫子”:他曾经裁剪过国子监里的树枝,没有向上级报告!王振将其定性为“擅伐官树”,以此为罪,让一帮太监拿着假圣旨去国子监对李时勉“执法”。
太监们风风火火地来到国子监门口时,李时勉正在给学生当堂改卷。他并不在意门外疯狂呼号的太监,安然地保持着原来的节奏,批完一张试卷,就叫那个学生上来领走试卷,音声气定神闲。等所有试卷批改完成,他把评定试卷甲乙等级的工作向任课老师做了交代,然后才肃穆地走出国子监来受罚。
他当时也许不会想到,自己将要面对的不是一次仪式感十足的舍身取义,而是一场摧骨挖心的羞辱。等李时勉出来,太监们就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把他摁入路边灰土,给他套上数十斤重的枷锁,让他跪在国子监门口。那是个三伏天,李时勉就这样跪了三天。
国子监的学生们不忍严师受辱,全体前往紫禁城求见英宗,为老师求情,哭嚎之声震彻宫廷,惊动帝都,满城官员为之惊骇。最后,皇太后亲自出面责问英宗。英宗这才知道了这回事,迫于舆论压力,他赶紧命令王振收手,立即释放李时勉。
此后,文臣继续向英宗与王振施压。最终,双方达成默契。文臣默认王振在英宗的掩护下干政的事实;王振也有所收敛,取消了带枷示众等花样百出的法外滥刑,只保留了打屁股这招。
自此,棒打屁股作为皇帝私刑的统一手段,逐渐开始流行并制度化。这就是《明史》中所言的“殿陛行杖习为故事”。
制度成形
土木堡之变中断了英宗的皇帝生涯,王振也因之殒命。仓促登基的景帝在当政之初并没有和文臣集团爆发严重冲突,朝廷上的那根棍子也因此沉寂了好几年。
公元1455年,明景泰五年,景帝的心境此刻及其灰暗。当年继承皇位时,景帝与大臣约定不会改变朱明皇室的传承世系,依然要以英宗之子为太子,在自己之后让皇位传承回归英宗一脉。但他坐稳了皇位后,就不想认这个帐了。景帝费尽心机,终于用自己的亲儿子替换侄子做了太子。可是没想到,他那刚刚当上太子的儿子,在景泰四年时夭折了。
景帝不甘心,儿子夭折之后,太子位长期空悬。景泰五年五月,监察御史钟同上书景帝,要求复立英宗之子为太子,其上书中“乃者太子薨逝,足知天命有在”这样的话语深深刺痛了一个刚刚失去儿子的父亲的心。
两天后,仪制郎中章纶紧接着向景帝射来第二弹,上书规劝景帝多多看望被囚禁的英宗,善待英宗的皇后,并复立英宗之子为东宫。还说只要景帝做到了这些,就能“灾沴自灭”。言下之意,如果景帝不按他说的照办,还会倒更大的霉。
两个月后,大理寺少卿廖庄又来了一波,换了一些言辞,说的还是景帝最不想听见的那些事。这拨人被景帝扔进了监狱。
父亲想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儿子,本是人之常情,何必上纲上线?父亲经历失子之痛后,需要时间来恢复精神,也是人之常情,何必苦苦相逼?而且,这帮文官们可能忘了,皇帝手上还有一项久未使用的刑罚——打屁股。
一年之后,皇帝对司法部门对以上三人的从轻处理不满,亲自为三人加刑。钟同、章纶在狱中各杖打一百,之后流放。钟同没挺住,当场死于棍下。廖庄被杖八十,虽比前两人少了二十,但其实更加残酷,因为他受刑之地不在狱中,而在宫廷,在众目睽睽之下。
廷杖的基本样式从廖庄这里被奠定,此后的廷杖使用,也基本延续廖庄被打的模式。皇帝在遭遇重大政治议题时,若与朝臣的分歧无法调和,廷杖就会作为论死罪之前最后的流氓手段出现,用以折辱朝臣人格,摧毁其精神上的优越感。当然,哪些算重大政治议题、哪些算无法调和的矛盾,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完全由皇帝本人拿捏,故偶然性很大。
后来,那位差点被景帝废掉的英宗太子朱见深走出阴暗岁月,终于坐上皇位,是为明宪宗,年号成化。成化年间,明朝国势转衰,四方不靖,财力不敷。正当该是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时候,而皇室开销却不减反增,引起一些文臣的不满与忧虑。
翰林院官员章懋等四人,决定率先出头,劝诫宪宗取消元宵节例行的花灯烟火晚会,节约开支。不想这却触了宪宗的霉头,这位在忧患中长大的皇帝内向而敏感,十分珍视自己仅有的那点快乐,元宵节的花灯烟火晚会就是其中之一。他不会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来干涉他的小世界。
于是,章懋等四人遭到了宪宗严厉的报复,全部被流放边疆,其中三人在流放之前被廷杖二十以示羞辱。四人秉公立言而得到舆论的褒扬,获得“翰林四谏”的美名,这是明王朝的官员首次因廷杖而获誉。此后,官员们从可怕的棍棒中看到了另一种可能:用一屁股的伤痛换一辈子的美名。
孔子曾经曰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古典中国政治体系下的君臣关系理想状态。然而,如前文所述,古典中国政治体系在明代时已然瓦解,君主像对待家奴一般对待朝臣,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朝臣又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君主呢?
从“翰林四谏获得美名”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朝臣存在这样一种逻辑:如果“君使臣以礼”,那么“臣事君以忠”就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恰是“君使臣不以礼”的时候,臣事君依然以忠,那才值得一说。
这种奴性十足的价值观驱使一些人为了赢得名声,故意惹怒皇帝,去找那顿打,这使得有关廷杖的故事开始变得无耻与无聊。皇帝也因此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今天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里猛兽般的存在,人们以触怒他为荣,用被他咬过的经历来夸耀自己的勇敢。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太常少卿沈政投宪宗皇帝爱财之所好,上书建议皇帝将国库一部分银两划归宫廷使用。本以为能得到宪宗嘉奖,却不想皇帝那天不知为何正义感爆棚,不仅拒绝了他,还给了他一顿廷杖。
大家因此以为宪宗将回心转意,做个好皇帝。南京御史李珊想趁热打铁,上书建议皇帝出钱赈灾。结果不想却与沈政一样,也挨了一顿廷杖,理由是他的上书里有错别字。
两件事情联系起来,证明宪宗把自己与朝廷分得很清楚,他不会去打朝廷的注意,但朝廷也别想来打他的主意。廷杖,就是他手中用来捍卫自己与朝廷之间边界的武器。
成化年间,宪宗奋舞长棍,终于将廷杖这种偶尔一用的皇家私刑,变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准制度。整个成化年间,皇帝一共十三次释放廷杖大招,高于从洪武到天顺八朝七帝九十六年的总和。
明代廷杖多在紫禁城午门外执行
流毒久远
有了宪宗的铺垫,之后的皇帝拿棍子打起大臣们来就再无顾忌。宪宗的孙子武宗,在爷爷留下的良好基础上,将廷杖进一步地发扬光大。
从英宗开始杖责大臣以来,除了景帝曾经有过一次蓄意痛下杀手、打死大臣外,廷杖都重在施辱而不在伤身。宪宗虽然多次施行廷杖,但都在刑前给屁股上垫好厚厚的垫子,减轻实际的肉体伤害。
喜好恶趣味的武宗却在太监刘瑾的蛊惑下,不仅撤去垫子,还要求受刑者脱下裤子,露出私羞部位让他尽情地打个够。正德年间,遭到这般羞辱的人很多,哲学家王阳明是其中一位。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时任兵部主事的王阳明上书救援因得罪太监而下狱的同僚戴铣等人,被脱了裤子廷杖四十,而后发配贵州龙场充军。
王阳明的挨打跟正德年间最刺眼的一次廷杖表演相比,就小巫见大巫了。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武宗突发奇想要巡游江南。文官集团为了阻止这场挥霍,群起进谏。被逼烦了的武宗也再次操起流氓本色,对进谏的一百四十六名官员抡起了棍棒。一番廷杖下来,百余人中有十一人死于杖下。
廷杖,至此已经完全没有什么正面意义,彻底成为皇帝发泄私愤的残酷手段。此后,每有大臣犯颜极谏,廷杖,这根皇棍就势必耀武扬威。
武宗之后的世宗朝,廷杖的威风终于登峰造极。在那四十八年间,受到嘉靖皇帝的廷杖,《明史》记载有名有姓的官员就有八十八人,其中杖死者十一人。
自此,文臣的态度分成两派,大多数人选择明哲保身,不发一言,逐渐与明王朝离心离德,渐行渐远。少数人迎难而上,冒着廷杖的危险,硬是要与皇帝论个对错。这一派又分为两类,一类逆流而行的原因的确是为维护心中的正义与理想,而另一类却只是想浑水摸鱼,捞个名声。
万历朝,有官员的妻子因为丈夫没有在劝诫皇帝的联名上书上签名,错过了挨打的机会而后悔不迭。有挨打官员的妻子将丈夫被打时飞出的屁股肉腌制起来,做成腊肉当成传家宝......各种矫揉造作,不一而足。
真诚与虚伪就这样光怪陆离地搅和在一起,最终化为一团冷漠,文人的精神家园彻底恶化。明代末年,文官集团在这团冷漠中无法自拔,军国大事完全被丢在一边。
明清鼎革之际,这种冷漠居然变成了对国破家亡的坦然接受。如果没有那么多明朝降将逃臣,入关之后八旗军哪能打出一日千里的奇迹般战绩?
清王朝虽然终止了廷杖这种低水平的羞辱手段,却在一个更深的层面继承了明王朝的工作成果,以更加精巧的手段,几近彻底地销蚀了国人的尊严,几乎将中华民族完全地奴化。
辛亥革命后,鲁迅先生眼中的国人已是这样的状态: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欢喜。把国人搞成这副模样,明代的廷杖制度功不可没。而廷杖作为一种法外私刑,能在历史上大规模地滥施淫威,是因为中华文明对法律程序正义长时间的无视与僭越。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