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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试点地区成效明显
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9月18日在山东青岛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破解试点难题,以创新精神着力攻坚克难,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迈进。
孙谦指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对提升刑事诉讼效率、健全刑事诉讼结构、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对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着力提高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案件范围,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发挥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处理中的分流作用,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完善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推进现代科技与改革试点深度融合。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的接受度和认可度。要强化改革督查评估,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积极推动改革成果法制化,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邵峰晶应邀参加会议。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记者9月18日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试点以来,该项工作在北京等18个试点城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的看,2016年11月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占同期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29%。其中,适用速裁程序约占75%,适用简易程序约占21%,适用普通程序约占4%。改革试点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遵循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宽不放纵犯罪,推动认罪认罚实体从宽得到落实。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被告人上诉率仅为1.94%,检察机关抗诉仅17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比例近90%。
“试点工作成效的取得,充分说明中央关于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坚定信心,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样本。”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标题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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