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总结经验再出发,新一批家事调查员持证上岗啦!

2022-05-07 1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

为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事纠纷调查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家事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审理,构建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2022年5月5日,信宜法院联合信宜市妇联举行第二届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信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滢,信宜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琼蔓,市法院、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及受聘任的家事调查员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信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卫东主持。

会上,张卫东副院长宣读了聘任名单。本次受聘的64名家事调查员是来自全市20个镇(街道)的优秀妇联干部,均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及较强的调解工作能力。

部分受聘任人员合影

叶滢院长、刘琼蔓主席等与会领导为新聘任的全体家事调查员颁发了聘书。

宁日华 | 家事调查员,玉都街道妇联干部

很荣幸再次被聘任为家事调查员,总结过去家事调查的工作经验,我认为家事调查工作是一门社会大学问,需要对家事纠纷不断地了解、分类、总结,认真撰写《家事调查报告》给法院做判案参考,同时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今后我一定会继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按照法院的委托,为做好家事调查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张尧婷 | 家事调查员,新宝镇妇联干部

家庭和睦对于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至关重要。家事调查员所扮演的就是在家事案件中通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帮助法院进行调查,促进家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角色。我可以通过家事调查员这个身份,积累更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更好地履行妇联工作中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职责,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刘琼蔓主席发言表示,希望各镇(街道)妇联积极贯彻落实好市妇联与市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地组织好家事调查工作,促进家事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审理,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的人缘、地缘优势,促成当事人理性沟通,积极化解矛盾。

叶滢院长指出,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是家事纠纷独具的人身性、伦理性、隐秘性等的必然要求,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叶滢院长要求,家事审判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妇联的工作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工作,借助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室等硬件设施,为家事调查员充分履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构建网格化、全覆盖的家事调查新格局。

业务培训

聘任仪式后,信宜法院选派业务骨干陈雪如法官,从家事调查员的职责、家事调查的基本原则、家事调查工作的开展、家事调查报告的撰写等方面,并结合第一届家事调查员开展调查工作的成功案例,为新聘任的家事调查员进行了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业务培训。

家事调查员知多D

法院为什么聘任家事调查员?

清官难断家务事。人民法院聘请家事调查员是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借助第三方力量切实处理好家事纠纷。就家事案件事实来看,该类纠纷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之间、亲属之间,隐秘琐碎。经常面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局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查实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如果事实未查清,证据之间未能形成锁链,难以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家事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弱、举证能力不足,对法官面临很大的考验,故家事纠纷中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影响的事实主动调查尤为重要。通过具有长期处理基层纠纷经验,对基层情况又十分了解的调查员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调查,不仅可减轻法官的办案压力,同时能帮助法官挖掘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为法官处理家事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家事调查员如何展开家事调查?

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的内容不同,家事调查员应根据案情的实际需要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工作。

离婚案件占到家事案件总数的80%以上。因离婚案件是复合之诉,调查的内容也较多,主要涉及当事人或者关系人的性格、个人经历、身心状态、家庭情况、夫妻关系、财产状况、教育程度、居住环境、工作及收入情况等。

涉及抚养权争议,则调查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心理、情感、学习、生活状态等是重点。↓↓↓

案例速递

在我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为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议。承办人为了更好地了解情况,委托家事调查员至双方当事人住所地进行调查,调查员了解双方的职业及收入情况、居住状况、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相关情况,征询孩子本人意愿,将相关信息形成报告。通过调查员的走访,法官对孩子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有了很直观的判断。

对赡养案件的调查则应调查老人赡养情况及意愿、子女的相关情况等,要了解基层组织、相关邻居的态度和看法。

分家析产案件则应调查房屋的建造时间、出资情况、居住状况、平时与老人的相处情况等。↓↓↓

案例速递

我院审理的一个案件,婆媳双方对房屋权属各执一词,唇枪舌剑,法庭审理气氛剑拔弩张。合议庭为了解房屋位置、结构、面积等进行现场勘查,在勘查过程中,一些老街坊前来围观,这些老街坊相处时间长了,对各家的情况了如指掌,纷纷指责媳妇不该违背事实,见利忘义,房屋是男方祖产,公婆翻建时,小两口正在闹离婚,媳妇没有出资行为。合议庭通过走访对房屋权属的认定增加了内心的确信。所以说,家事案件走出去,获取真实信息,对事实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十分重要。

家事调查员的调查方式有哪些?

调查方式不拘形式,多种多样, 可采取:

(一)与当事人的父母、未成年子女及其有关人员面谈沟通交流,了解纠纷发生的根源、近亲属对解决纠纷的态度等;

(二)走访当事人居住的村组、社区、所在单位、被抚养人的学校、亲属、邻居等;

(三)个别情况电话联系也可作为调查的一种方式;

(四)有文化基础、通情达理的也可让其填写调查表。

家事调查员有回避的要求吗?

家事调查员与法官一样有回避的要求,具体情形为:

(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不适宜担任家事调查员的。

家事调查员有哪些工作要求?

家事调查员在家事调查工作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的家事法官进行沟通,及时通报家事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随时调整调查方向。

家事调查员应就所调查的事项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供法官审理案件时参考。

家事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知悉他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保守秘密。发现存在家庭暴力、危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特定情形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报告。

涉及未成年人抚养、家庭暴力、老年人赡养的家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家事调查员还应在一年时间内定期回访,建立回访档案。

家事调查员在调查工作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1)隐瞒在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真实情况;

(2)接受当事人请托或收受当事人不正当利益;

(3)不当履行职务,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人民法院发现家事调查员有上述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其调查工作,对其提交的调查报告不予采纳,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家事调查员资格。

原标题:《总结经验再出发,新一批家事调查员持证上岗啦!》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