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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苹果开始理解“打赏”,但还不够
有人欢呼中国市场取得了对苹果的胜利。但与其说苹果“低头”、“示弱”,不如说苹果认清了现实,不再强硬征收“苹果税”,而是着手适应并规范规模日渐庞大的打赏经济。由于打赏经济在中国十分普遍,苹果新规对内容创作者和内容平台都具有风向标作用。
苹果不是对市面上的所有打赏行为都放松了限制,而是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新增的3.2.1条款写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应用便可让用户向另一个用户赠送货币礼物,而不必使用应用内购:(a)该礼物必须是赠送者的自主选择;(b)100%的资金都要提供给礼物接受者。然而,如果这种礼物与获取数字内容或服务有关,就必须使用应用内购。”
通过这一条款,苹果“重新定义”了“打赏”。第一,是用户对用户的自主选择;第二,苹果不抽成其他平台也不能抽成;第三,打赏必须与获取数字内容或服务无关。前两条容易理解,微信赞赏便是如此,而直播打赏由于平台会与主播分成所以不符合条件。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条,与具体内容或服务无关该如何体现?
比如原来的微信赞赏按钮是附在每篇原创文章的后面,会不会被苹果视为与具体内容有关?或许赞赏功能即使恢复也要换一种形式了。由此可见苹果在接纳打赏的同时也没有放松警惕,它允许用户之间进行打赏,却不允许打赏与任何交易挂钩。但打赏和交易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
摆在内容创作者面前的挑战依然存在。创作者希望获得回报,所以不说“卖”也是“卖”;打赏者希望创作者劳有所得,所以不说“买”也是“买”。这是一种自然、健康的反馈循环,内容的繁荣可以让IOS这样的一级平台和微信这样的二级平台通过其他方式获利。文章、视频、表演、唱歌通过网络传播都可以算作“数字内容或服务”。苹果试图将打赏与具体内容或服务切割开,终将是徒劳的。
可以说,苹果开始理解打赏经济,但理解得还不够。如果真的想要解放内容创作者的能量,应该再往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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