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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思旺镇女童遭猥亵案”男教师获刑4年,多名教师被处分
“平南法院宣传”微信公号、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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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宣传”微信公号9月16日消息,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思旺镇女学生遭猥亵”事件,终于有了结果。9月15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另据未来网消息,据广西省平南县县委委宣传部9月9日消息,经过调查核实,平南县有关部门已确认以下相关责任人负有相应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内容如下:
一、思旺镇二中教师谭家权已被司法机关逮捕,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程序。决定给予谭家权开除党籍处分,待司法机关做出生效判决后再给予相应行政处理。
二、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杨集作在处置天天托管中心儿童被猥亵事件过程中,处置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杨集作行政记过处分,由县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
三、思旺镇一中教师陈慧晶、思旺镇二中教师陈葵芳、官成镇旺石小学教师吴家林,违反规定开办、参与天天托管中心经营性活动。决定给予陈慧晶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陈葵芳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吴家林行政警告处分。
四、思旺镇一中、思旺镇二中、官成镇旺石小学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发现本校教师开办、参与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思旺镇一中校长梁富泉、思旺镇二中校长陈钊、官成镇旺石小学校长廖荫展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人责任。决定给予梁富泉、陈钊、廖荫展行政警告处分。
(原题为《平南县思旺镇女学生遭猥亵案一审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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