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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罗伊案就是剥夺女性的平等权利|细说美国
原创 溪边愚人 加拿大和美国必读
[细说美国]系溪边愚人在《加拿大和美国必读》公众号开设的独家专栏,版权️归加美必读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本周一晚,Politico曝光了最高法院一份泄密的多数意见草案:高院将借对密西西比州多布斯诉杰克逊案(Dobbs v. Jackson)的判决,推翻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图源:Politico新闻截图
在美国,堕胎是否合法是最高法院所有判案中最重要的一个议题,以至于被提名大法官在参议院听证时都会被问到对罗伊案的态度,参议员与被提名大法官面谈时也会专门问这个问题。
罗伊案如此重要是因为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宪法保护孕妇选择堕胎自由的基础,更因为该案判决的实质关乎的是女性是不是真正有平等权利。
1992年的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在进一步肯定罗伊诉韦德案的基础上更清晰地划定了这样的法律范围:只要胎儿还没有发育到能够在母体外生存,孕妇选择堕胎的权利就受保护。
就保护女权而言,凯西案与罗伊案是不能分开的。
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女性有额外的负担。这是天然的不公平,所以法律需要给予补偿,给予保证,以达到男女平等。
平权的出发点就是公平。我们接受这样的概念: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所做的选择负责。因为人的性别不是自主选择的,所以就不能要求人为自己的性别负责。不允许性别歧视、种族歧视都是这个道理。
在罗伊案中,最高法院表示,一个非计划中的怀孕可能会导致妇女的“生活和未来陷入困境”,凯西案则强调,堕胎权对于“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是必要的,有关堕胎的法律不能给妇女施加“不适当的负担”。
推翻罗伊案就是剥夺妇女堕胎的自主权,就是要求妇女没有选择地承受额外的负担,就是剥夺妇女的平等权利。所谓让州来决定堕胎是否合法、合理只是幌子,谁不知道没有联邦一级的保护,很多州的女性就等于失去了堕胎权。
Conatw95, CC BY-SA 4.0 , via Wikimedia Commons
推翻罗伊案的大法官们
自高院罗伊案的判决后,所谓的保守派就一直在试图推翻这个判决,也就是剥夺妇女对堕胎与否的自主选择权。
法律最基本的依据就是公平。剥夺女性的堕胎权没有半点公平可言。这些保守派大法官不懂这个道理吗?当然懂,否则怎么可能在参议院的被提名听证会上异口同声地信誓旦旦,一定会尊重罗伊案和凯西案的先例?
一幅政治宣传画,底部大字为:他们欺骗了我们。上方分别为被川普提名的三个大法官和他们在听证会上对不推翻罗伊案做出的保证。
美国历史上不是没有过推翻先例的判决。种族隔离曾经被最高法院判为合法,但是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就推翻了种族隔离的合法性。这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但是,历史上这样里程碑的判决都是在推动历史的进步。正是这样的一个个里程碑推动并记录了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步伐。
高院的判断并不总是主持正义的。如上面说的,种族隔离曾经被最高法院判为合法。但是,这类高院的判决至少顺应了当时的民意。
美国高院有尊重民意的传统,明智的大法官有时会做出与个人观点相悖的判决,只是因为考虑了民意。偶尔有违背民众大多数意见的判决,那往往是明智的大法官在历史的转折点上将方向盘往正义的方向推一把。
推翻罗伊案既不顺应民意,又不是走在文明、进步、正义的方向。相反,这是要回到黑暗的过去,是不折不扣的开历史倒车。
上图为盖洛普与堕胎相关的民意调查结果,绿线代表无条件支持堕胎的人数比例,深蓝实线代表有条件支持堕胎的人数比例,浅蓝虚线代表绝对不支持堕胎的人数比例。
这届高院在一些不大不小案子的判决上一再违背尊重民意的传统,已经引起不少学者的警觉。但很多人还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一个地震。
如此大踏步倒退,推翻代表历史进步的里程碑判决,在美国高院史上还是第一次。
多数意见书草案泄露目的为何?又有什么可以应对?
密西西比州多布斯诉杰克逊案多数意见书草案泄密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一定是自由派人故意泄密。但慢慢地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保守派人士泄密的可能性也非常大。这也是为什么阴谋论总有市场,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总能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逻辑。不是说如果你相信某个人偷了你的东西,那个人怎么看都像是贼吗?
总之,谁都可以有泄密的动机,没有证据的猜测没有意义。这里只对那些谴责自由派泄密的人反问一句:如果你们认为这个泄密有不妥的话,那么托马斯大法官的太太与白宫办公室主任一起试图推翻2020年总统选举,而托马斯大法官却参与相关案子的审理,不做回避,是合适的吗?你们对此发声了吗?
不管是谁泄的密,这个多数意见无疑制造了一个地震。估计这也是为什么泄密的人认为值得做一件美国高院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破格的事情吧。
这个草案是今年2月份的。该案今年夏天才会做判决,在正式判决之前,大法官随时可以改变自己的立场。这才是泄密者的目的。取决于是哪一方的泄密,或者是希望民意能使某个保守派大法官回心转意,或者是希望支持者的压力让意见被暴露的保守派大法官死了改变投票的心。
现在自由派面临的难题是,眼前没有什么路可以走。高院说这应该是立法者来决定的事情,但民主党根本没有足够的票来通过保护女性堕胎权的法律。而这就是美国政治现在面临的一个毒瘤:今天的共和党早已超出了保守派的概念,成了一个极端右翼的,邪恶的党。
这个党追求的禁止堕胎、禁止控枪等政策,都是既没有民意支持,又违背历史潮流,因而只能走压制投票的路,靠邪门歪道来赢得选举,甚至不惜以毁坏民主大厦为代价,试图推翻一个自由选举的结果。
也正是这个党的总统提名的大法官,才会做出完全无视民意,一味开历史倒车的判决。
因为共和党对公平选举的破坏,一再压制弱势群体的投票,长期以来选举结果不能反映真正的民意,造成太多时候是少数意见绑架多数意见。
如果我们还想保住美国的民主机制,还想让美国走在文明进步的道路上,就必须采取选党不选人的策略,让民主党获得有实际意义的多数,才可能真正拨乱反正。
说起来现在民主党在两院都是多数,还赢了总统选举,但因为多数的优势不大,特别是参议院不仅是50对50,还受到冗长辩论的威胁,几乎不可能做任何事情。
只有当民主党能够顺利地靠立法的途径改变不合理的体制,改变选民意愿无法真正得到反映的现状,才可能促使共和党洗心革面,做一个正派的保守党,才可能使美国政治恢复正常的状态。
今年的母亲节应该有特殊的意义
再过两天就是母亲节了。作为一个母亲,一个有个女儿的母亲,想到罗伊案可能很快会被推翻,心里是难言的悲哀。
我们庆祝母亲节是因为我们热爱母亲,欣赏母亲,同时也是庆祝自己能够做个自豪的母亲。但是,如果我们没有了选择的权利,我们必须被迫做母亲,母亲的意义还会相同吗?
这两年美国飙升的犯罪率已经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在高院要剥夺妇女堕胎权的时候,有没有人想到过这件事居然与治安有极大关系呢?
我在之前发表的一文中有提到,一项研究表明,罗伊案的判决是导致美国犯罪率自90年代起保持长期下降的最主要原因之一。而且有一组数据说明,那些对堕胎控制比较严的州就受到了相应的影响,其犯罪率下降程度相对较小。该研究的作者反复强调的是,当“不打算要”的孩子“缺席”后,社会上就缺席了一个容易犯罪的群体。
这是不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妇女是最知道该不该要一个孩子的?没有人会轻易选择堕胎。假设决定堕胎的人不是在做慎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侮辱。
以往过母亲节时,我总喜欢在心里悄悄对自己说:做母亲的不能只是指望孩子成为有用之才,自己也应该活出让孩子骄傲的样子。
今天,在女性平等权利受到最大威胁的时候,让我们赋予今年的母亲节一个特别的意义:爱自由的人团结起来,为维护女性的自由选择去抗争。
我们要为每一位母亲争取平等权利,让每一位母亲都可以是自豪的母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骄傲地对我们的后代说:我为你努力过了。
(本文系《加拿大和美国必读》投稿系列,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参考资料
https://www.oyez.org/cases/1971/70-18
https://www.oyez.org/cases/1991/91-744
https://news.gallup.com/poll/1576/abortion.aspx
原标题:《推翻罗伊案就是剥夺女性的平等权利|细说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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