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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物种”乐安花猪种群缩小、地理标志被预警,官方回应
据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府网站5月5日消息,乐安县农业农村局近期答复县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蔡立群委员“关于千年物种乐安花猪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全能开发”的提案称,近几年,多方面原因导致乐安花猪种群规模逐渐缩小,上级对乐安花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发出预警,下一步将编制更加切实可行的乐安花猪发展规划,努力做好乐安花猪种资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乐安县农业农村局在答复中表示,乐安花猪养殖历史久远,公元1149年就已经有乐安花猪养殖。1956年原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农业科学研究所对其进行调查,确认乐安花猪为江西省地方家畜良种;1957年乐安花猪作为江西省地方家畜品种之一,列入《江西省地方家畜品种》;1964年乐安花猪作为吉安花猪主要类型之一,列入江西地方家畜品种;1973年根据省农业厅组织的省内专家对地方猪重新分类,赣南三花猪、赣西南花猪、吉安花猪合并后统称为赣中南花猪。
乐安花猪作为赣中南花猪的地方独特类群,得到较好的发展,2014年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乐安花猪的名声又逐渐响亮起来。
乐安县农业农村局指出,近几年,由于受市场、效益等多方面的冲击,加之乐安花猪缺乏系统性的保护措施,保种手段单一,技术人员缺乏,只限于外貌、生产性能、适应性等方面的保护,对其内在潜质、遗传基因等方面的认识不够深入,品种选育尚属自发性和原始性,科学性差,影响了保种的质量和提纯复壮速度,直接导致乐安花猪种群规模逐渐缩小,上级对乐安花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称号发出预警。
乐安县农业农村局表示,为进一步加强乐安花猪保种工作,下一步乐安县将编制更加切实可行的乐安花猪发展规划,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做好乐安花猪种资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同时欢迎社会企业或个人参与乐安花猪的资源开发,形成资源保护与开发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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