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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3重点县区已与涉油企业签订17份安全生产责任书

@陕西环保
2017-09-15 10:41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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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督察发现有1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2013年以来,中石油长庆油田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违规在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建油井124口,督察时长庆油田仍有105口油井违法生产。对此,延安市印发了《关于对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进行排查的通知》,组织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区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经过排查,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油井井场62个,其中长庆采油一厂45个,延长石油黄陵勘探开发指挥部17个。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延长石油富县采油厂井场67个。

据了解,延长石油黄陵勘探开发指挥部17个油井井场已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地面设施已全部拆除,6个井场的林业用地审批手续已收回,并全部恢复植被。长庆采油一厂45个井场已封固关停5个,剩余40个井场105口油井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关停。延长石油富县采油厂的67个井场,现已关停37个井场104口油井,并拆除了地面设施,剩余30个井场149口油井计划三年内全部退出自然保护区。

延安市林业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求相关石油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退出一个井场,治理一个井场,并收回林地使用权。

针对“陕北地区2016年发生原油管道泄漏事件21起,较2015年的28起虽有下降,但仍呈多发态势”的问题,延安市先后出台《延安市2017年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延安市2017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各相关企业加大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实行边排查、边整改,确保能够及时发现、消除环保安全隐患。

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延安市要求各涉油县区与涉油企业签订《延安市县区2017年度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目前已经完成吴起、志丹、安塞3个重点县区签订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17份。

延安市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专人,对中铁二十一局蒙华铁路工程与勘探公司延128井区输气管线和注醇管线交叉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长庆油田坪北经理部、第四采油厂、第三采油厂和延长油田杏子川采油厂、志丹采油厂进行执法检查;对长庆第四采油厂10条管线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

(本文原题为《延安:坚决取缔非法油井 全面排查管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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