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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江湖:新常态“独家版权+转授权”背后的挑战
9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阿里音乐共同宣布:双方达成了版权转授权合作。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将独家代理的环球、华纳、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与YG娱乐、杰威尔音乐等优质音乐版权资源,转授至阿里音乐,曲库数量在百万级以上。同时,阿里音乐代理的滚石、华研、相信、寰亚等音乐版权也转授给了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独家版权+转授权”成新常态
近年来,围绕着音乐版权问题,各大数字音乐平台展开了对音乐独家版权的"争夺战"。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了最严版权令,自此之后,版权成了各数字音乐平台竞争的最重要筹码之一。
根据界面新闻以及《2017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发展报告》(下称《报告》)的数据显示:目前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以及百度音乐成为了中国数字音乐平台中,拥有正版曲库的最多的四个音乐平台。而各音乐平台背后的派系角力中,腾讯音乐拥有最多的唱片公司版权。随着中国数字音乐版权逐渐规范化,各音乐平台惯用的是“独家版权+转授权”的模式。据中国网分析,音乐行业俨然正大步走在当年视频行业”独家正版——商业模式探索——版权分销“的道路上。
虽然此次腾讯音乐与阿里音乐的合作令网易云音乐看起来势单力薄,但早在2015年10月,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也曾达成音乐版权转授权合作,所涉及音乐版权达到150万首以上。目前,中国新音乐集团旗下的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以及网易云音乐等几大音乐平台,都已经建立了授权合作机制。
挑战一:能否遏制垄断?
值得注意的是,在腾讯音乐与阿里音乐宣布合作的同一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版权管理司负责人指出,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但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近日,国家版权局前副局长阎晓宏在公开节目中也曾表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独家,否则影响音乐作品的传播。”
华纳音乐中国数字音乐总监胡浩曾经代表音乐内容方在相关产业沙龙上说过:音乐版权上的“独家”应理解为“独家代理”或“总代理”,即不管哪家音乐平台签了“独家”,唱片公司都会要求做分销,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独占”。
澎湃新闻评论文章《在音乐版权独家授权上,腾讯是否“筑高墙”》认为,由于此前反垄断执法的缺位,各音乐平台在独家版权积累上存在巨大差距,转授权也极难扭转这一差距。
挑战二:我们离靠版权赚钱还有距离
据《2017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发展报告》显示:在近年,由于国内版权环境的改善,唱片公司在数字音乐版权收益上呈现出大幅的增加。从2011年到2016年,中国唱片公司的收益增加了近三倍左右。唱片公司在数字音乐上的收益,是通过出售音乐版权给网络数字音乐平台获得的。而各数字音乐平台得到版权后,是怎样赚钱的呢?以QQ音乐为例:其广告收益占其收益的30%。而国内多数网络音乐平台广告收益为总营收的50%-90%。而对比国外音乐平台,其营收方式主要靠付费订阅,广告收益仅占其很小的一部分:如国外音乐平台Spotify,付费收益占其整体收益的89.67%。
在我国音乐平台和外国音乐平台的对比上,虽然由于我国人口基数的缘故,导致国内音乐平台月活跃用户数大大超过外国音乐平台。然而,由于版权起步晚,并常年提供免费的流媒体服务,在2017年,QQ音乐的付费用户总数仅占月活跃用户数的5%,而Spotify的付费用户,占整个月活跃用户的40%左右。
根据艾瑞咨询的报告,近年来在线音乐用户付费市场的增速一直在50%-70%左右。随着服务提供商支付版权费行为的产生,以及用户付费意愿的逐渐形成,情况或许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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