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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辱国议员”还薪期限届满,行管会或向法庭申令二人破产
丧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梁颂恒和游蕙祯,被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要求归还每人约93万港元薪津,限期今(12)日到期,两人重申追讨款项是不合理要求。特区立法会秘书处表示,若二人未能于今天内退还薪津,行管会将委托律师尽快入禀法院追讨。
据香港橙新闻消息,梁颂恒和游蕙祯回应立法会追讨二人所欠薪津的信件中妄指,去年10月份议员酬金是他们依法应有,不应该包括在追收款项之内,又指预支营运资金已被他们用作筹备办事处、支付议员助理薪金及购买器材,认为秘书处应容许两人交还已购买的物资及提供单据,来抵销部分款项。
香港特区立法会秘书处表示,按照行管会早前决定,如果两人未能在今天内,退还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和预支营运开支款项,行管会将委托律师尽快入禀法院追讨欠款。有媒体引述行管会委员指,若今日之内未能收取欠款,将采取法律行动,不排除会向法庭申令二人破产。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9(1)(i)条,未获解除破产的人将不能获提名或当选成为立法会议员,一旦二人于今年破产,需要4年后才可获解除破产令,意味着起码要到2021年才可以再次参选,将会错过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及2020年的立法会选举。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香港“青年新政”梁颂恒、游惠祯因为议员“宣誓辱国”被剥夺资格,两人终级上诉至香港特区终审法院8月25日遭驳回。同时,法庭判令并判令两人须支付讼费(预计1200万港币),立法会亦开始考虑追缴两人担任候任议员时花费的公款薪津,两人在法院外担忧经此一举,最终将会走向破产。
8月28日,两人出席电台节目,对于“终极上诉”失败,甚至因此引来高达1200万港元讼费,两人坦言已准备破产。对于未来,两人坦言“搵食艰难”(谋生艰难)。游蕙祯表示过去几个月已获聘处理一些不必露面、不以自己名义的后勤(Back office)工作,但承认要维持生活相对困难。梁颂恒就指自己过去数月是自由业者,“有做社交媒体内容”的临时工,但仍未想到日后会做什么工作。
(原标题为《梁游还薪期限届满仍死硬对抗 立会或起诉二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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