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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后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应100%设置自行车道
今后,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应100%设置自行车道。记者9月11日从广东省住建厅、省经信委等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广东拟在2020年实现城区内部自行车道成网,同时,为加强自行车道安全性,《意见》提出,可通过结合风雨连廊的方式,塑造全天候自行车道,保障骑行安全。
明年重点建部分自行车道
《意见》指出,以“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为总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使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支路设置足够通行能力的自行车道。今年,启动自行车道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开展示范区与示范段的选取与设计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同步开展自行车道建设工作。
明年为建设示范阶段,重点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重要节点、示范道路、特色地区的自行车道建设。2019年为成网成片阶段,重点推进自行车道网络主干骨架和配套设施建设。2020年为提升完善阶段,重点完善自行车道网络支线建设,实现城区内部自行车道成网,自行车道系统基本建成。
为自行车道建高架隧道等
为完善自行车道网络布局建设,《意见》指出,要将自行车道规划纳入控规中,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应100%设置自行车道。新建自行车道按照主廊道、连通道和休闲道三个等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主廊道单向通行不宜小于4.0米,连通道单向通道不宜小于3.5米,休闲道不宜小于2.5米。
《意见》还指出,在保障公共交通和步行交通发展前提下,提升自行车道优先权,通过采取缩减和利用机动车闲置空间、路面彩色铺装等多种方式增加自行车道空间;通过结合风雨连廊的方式,塑造全天候自行车道,保障骑行安全。
为保障自行车道连续性,将通过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自行车高架、环岛自行车道、下穿隧道等方式提供时空连续的自行车道网络。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突出“公共交通+自行车”零换乘零接驳特色,构建以公共交通枢纽为中心的骑行网络。
同时,《意见》要求,提升停放设施便捷性,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增加停放设施建设密度,在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划定指定停放区域,配备智能化导引牌,为自行车提供充足的停车空间和方便的停车设施。
鼓励有偿利用闲置自行车
《意见》要求高标准建设自行车道,串联城市重要景观节点。要求自行车道建设的骑行环境更安全、自行车道更连续、生活品质更舒适、服务体系更高效等。如鼓励合理增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数量,加大停放设施密度。
《意见》中提出,进一步支持、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支持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或信用押金的形式。
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有偿利用个人闲置自行车,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公益,为环卫工人、低收入人群、军烈属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突出贡献者等人士提供免费骑行福利。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应积极建设自行车友好城市(即设立以行人和骑行者为优先级的城市交通结构,并为行人和骑行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提供高密度的互联互通的街道网络以鼓励骑行的城市)。经确定的自行车友好城市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自行车道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程序。
各市应将自行车道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自行车道建设。支持、鼓励社会各界采取无偿捐助、企业认建、出资命名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自行车道建设与运行管理资金。
(原标题:广东今后建道路都要设自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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