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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部门已办哄抬物价类案63件,进销差价最高4.8倍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5月1日透露,自本轮疫情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截至4月30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2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其中,在已办理63件哄抬物价类违法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达到了486.8%。
出台12项政策措施“稳价格”
3月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监管的通知》《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价格提醒告诫函》《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等12个指导性文件,运用巡查检查、提醒告诫、政策指导、重点约谈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对消费者的提示警示。
3月下旬,在物资供应、储备、配送等在内的全链条体系受到影响,一些商家萌生了浑水摸鱼发疫情财念头,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把与老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作为疫情期间哄抬价格认定的适用范围,明确涨幅认定标准,让“制度”成为约束器,告诫经营者不得借疫情之机获取不当超额利润。
62%案件线索来自市民投诉举报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目前查办的402件案件中,有62%来自市民投诉举报,13%来自网络舆情监测、市场巡查等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例19批次,62起。
目前,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已办理63件哄抬物价类违法案件,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达到了486.8%。另外,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标示商品信息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占到八成,还有少数经营者存在通过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本轮疫情以来,有经营者利用“供港”“有机”等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所谓“高品质”主副食品、有经营者大幅调高配送费变相哄抬价格……对这些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零容忍”态度,以从重或处以顶格罚款为主,对于个别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
对于价格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调查核实、组织调解,对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责令其退还消费者多付部分,并依法严查快处。
规范复工经营者经营行为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有越来越多的商户、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核酸检测、消杀服务等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收费,督促相关机构和服务单位做好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对新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措施,特别是涉及特困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收费政策,加强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其他部门价格信息共享和沟通联动,更快速地把握市场价格动态,更及时地掌握保供企业和开业商户名单,对逐渐复工复产的经营者加强提醒告诫和现场巡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复工复产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更有效地回应民生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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