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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没“电子通行证”从事配送寄递将处拘留十日等处罚
5月1日,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范宏飞表示,对没有“电子通行证”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等处罚。
澎湃新闻编辑 黄璐 顾亚敏 石轶君 高嘉莹
责任编辑:张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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