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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网络医托”是另一种形式的电信诈骗

澎湃评论员 西坡
2017-09-04 17: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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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揭露了一家名为北京东方起点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网络医托公司。这家公司利用连环话术,假冒慈善机构人员和医生身份,骗取全国各地的脑瘫病患者前往与其合作的指定医院就诊,每成功拉到一人前去住院,公司员工可获得1000元提成。

内部人员称,网络医托通过提成月入两三万并非难事。但这是黑心钱。在网络医托们轻轻松松靠嘴皮子发家致富的同时,不知有多少不幸家庭被敲骨吸髓,陷入绝境。更多的黑钱则流向这家公司与其“服务”的三家医院。

东方起点公司只是一家咨询公司,并不能从事诊疗活动。全公司没有一名正规医生,都是通过话术培训包装出来的假医生。当这些假医生为了给患者下套而进行远程诊疗的时候,已经涉嫌非法行医。

网络医托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电信诈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假冒身份,甚至公然要求从业人员不能“太善良”,凡此种种都与一般的电信诈骗别无二致。

只不过网络医托由于采取“虚+实”的形式,更具隐蔽性。前期骗取患者信任、套取患者资料的环节,人和话都是假的。后期推荐的医院,看病的医生则是真的。不能因为后期的“真”,而否定其欺骗本质。相反,正规医院与网络医托的合谋才是最可怕的,它让欺骗形成闭环,披上合法的外衣。李鬼与李逵“合作共赢”,真正受伤的是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的患者家庭。

打击传统电信诈骗的难度往往在于,骗子隐藏在幕后,有些甚至远遁海外。打击网络医托的难度则小得多,首先东方起点是一家有名有姓有法人有办公地点的公司。其次,它的三家合作医院也都是公开经营的民营医院,分别是北京国康医院、北京京军医院和成都西南脑科医院。顺藤摸瓜,并非难事。

医托公司自然要依法严厉查处。更重要的是查清三家合作医院的不法之处。医院与不具备医疗资质的机构合作,拓展业务,是违反规定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托假冒医生,假冒慈善机构人员,恐吓、哄骗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显然比一般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恶劣得多。涉事医院难辞其咎,不能以不知情推脱责任。

羊毛出在羊身上。涉事医院从医托渠道获取“高价客户”,所有成本最终都会从患者身上“榨”出来。因此是否存在过度医疗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应该是下一步调查的重点。

据统计,我国有四成贫困家庭是因病致贫。而发黑心财的医托总是“钟爱”农村、偏远、贫困地区的家庭。从这个意义上讲,黑心医托与黑心医院是在为扶贫事业制造障碍。所以必须让他们付出大大超出其获利规模的代价,才能给亟需规范的医疗行业发出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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