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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推“执行悬赏”保险:找到“老赖”赏金由保险公司埋单
9月4日,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不明的案件,引入商业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申请执行人购买该保险后,最高悬赏金为20万元,举报“老赖”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这在重庆尚属首例。
“只用出悬赏金十分之一的钱,悬赏金由保险公司买单,真是帮了大忙。“施先生是签订重庆首批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执行人之一,他感慨地说。
3年前,施先生的朋友因为做生意,找施先生借了60万元用于周转三个月,施先生见朋友有难,想方设法筹钱借给朋友,然而,钱一借,朋友就不见他了。眼见钱要不回来,施先生只好起诉到江北区法院,但施先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朋友的财产全部转移了。施先生申请执行后,法院通过种种执行措施,但老赖依旧不给钱。”那个人肯定有钱,但就是苦于找不到他的财产线索。“施先生不无懊恼地说。
4日,在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施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单,也就是一份悬赏保险合同,这是重庆首次推出悬赏追查“老赖”保险后,签下的第一份保单。施先生悬赏5万元找老赖的财产线索,他只向保险公司交了5000元的保费。”虽然有难度,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肯定有人知道老赖的财产线索。“施先生称,至少抱着希望来的。
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袁列彬介绍,该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是两种情况:
一是提供财产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也就是交的保险费,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
他表示,执行悬赏保险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通过小金额保费撬动大金额赏金,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放大悬赏金额,减轻支出成本。
袁列彬介绍,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保险期间为一年,也就是申请执行人在和保险公司签订赏金保单后,一年内,案子得以执行,将有保险公司来买单,给这笔可观的悬赏金。
袁列彬介绍,“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查。
袁列彬说,在传统的悬赏方式中,申请执行人支出过高,此举可能将部分有意申请悬赏但经济能力有限的申请执行人排除在外。另外赏金偏低,“赏金猎人”兴致不高,这些因素都客观上限制了悬赏的功效。而通过保险公司,借助保险来增加悬赏金额,不仅能降低申请执行人负担,还能丰富悬赏公告的推送手段。
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近来,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原标题:重庆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找到"老赖"赏金由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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