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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肄业后嗅到“商机”,男子网盘分享知识付费课程被判刑
4月2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该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通过网盘分享形式侵犯著作权案。
据通报,冯某、杨某等12人侵犯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著作权,被丽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冯某等4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检察机关了解到,2020年3月,某名牌大学肄业的冯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销售付费课程,想到二手交易平台上也有不少获取付费课程资源的途径,他从中嗅到了“商机”,逐渐形成一个大胆的发财计划:从各大平台购入价格低廉的付费课程,再通过网盘分享模式以远低于正版付费课程市场价的价格卖出。
他专门成立了一家公司,陆续扩大至有12人规模,员工多为90后。检察机关事后发现,这些人员虽受过高等教育,但缺乏版权保护等法律意识,反而认为冯某的行为是一种全新的创业方式。
之后,浙江丽水市一市民在淘宝店铺以199元的价格购买会员后,被拉进某云盘使用群,群里有海量国内知名教育付费平台的音视频资源。发现价格与市场价相差悬殊,该市民报案,冯某等人随后落网。2021年4月2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冯某等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20年3月至12月,冯某等人从他人处购入喜马拉雅、得到、知乎、学而思网校等知名学习类平台上的教育类文档、音视频等,以贵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招聘多名业务员。公司通过非法途径购入电话号码信息,业务员逐一拨打电话推销,有需求的客户支付会员费用被拉进网盘群,通过群文件共享的方式,供客户观看和下载使用。半年多时间,冯某犯罪团伙侵权的付费类音视频已多达50万部(容量50T),涉及国内118家知名企业,受众超过6000人。
近日,丽水市中级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对同案的其他3人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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