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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视角下的“谁是美国人”之辩
今年8月间,美国3K党、新纳粹等白人至上主义组织以捍卫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著名将军罗伯特·李的雕像为名,在弗吉尼亚州夏洛特维尔市集会游行,进而与反对人群发生冲突。其间,一名白人至上主义者驾车加速冲入反对人群,酿成1死19伤的惨剧。
这一事件是美国近年来种族冲突的一个缩影。白人至上主义者鼓吹的“白人的命重要”(White Lives Matter)针对的是由2014年密苏里州弗格森市十八岁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Michael Brown)被白人警察射杀所引发的“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而他们所高喊的“你们无法取代我们”(You will not replace us)则折射出他们对美国族裔构成变化趋势的焦虑,即白人在美国人口中的占比下降,而非裔、拉丁裔和亚裔所占比例上升。伴随族裔构成变化的是政治影响力的此消彼长,一个颇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在得到几乎相同比例白人选票情况下,同为共和党人,小布什赢得了2000年大选,而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则输掉了2012年大选。
与这种对族裔构成变化的焦虑相辅相成的,是对多元文化主义的质疑乃至抗拒,其代表作品便是政治理论家塞缪尔·亨廷顿(1927—2008)于2004年出版的《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Who Are We?: The Challe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国内中文版于2005年推出)。亨廷顿在本书中认为,多种语言和文化在美国社会的并行不悖已经影响到美国作为一个国家整体的认同,因此需再度强化英语及英语文化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推动少数族裔的“美国化”,以增强美国社会的凝聚力。
种族与文化构成了界定“谁是美国人”的两大重要维度,自建国早期起便是如此。网上不少文章已对这方面的大体历史发展有所叙述,因此笔者在此便不加以赘述,而是打算主要从这些文章较少谈及的移民、归化、婚姻及选举权法规入手,管窥美国历史上的社会变迁与“谁是美国人”之辩。
“谁是美国人”问题的由来
作为美国第一部国籍法,《1790年归化法案》(Naturalization Act of 1790)在居住年限之外规定,只有自由白人方可申请归化,这一条款为之后多部归化法案所继承。自由黑人在部分州享有的选举权利,也随着1820年代末因安德鲁·杰克逊担任总统而形成的“杰克逊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而转移到下层白人男性那里,这部分下层白人得益于选举财产限制的消失而获得了选举权。自此,美国公民权界定中的黑白种族分野得以确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正值市场交易不断深入美国经济生活,自己自足的自耕农生活开始解体,贫富差距逐渐拉大(有学者称之为“市场革命”),因此有研究者认为,杰克逊民主满足了下层白人男性在经济生活不如意之时建立区隔的诉求,意在防止他们与非洲裔人群建立跨种族的联合,进而反抗现有秩序。
然而白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而是依族裔和文化分化为不同的次群体,相互冲突和竞争。其中1840年代因爱尔兰大饥荒引发的移民潮对当时的美国族裔构成产生巨大冲击,其天主教信仰及反英情绪都与被奉为主流的盎格鲁-萨克逊新教文化格格不入,进而直接促成了以反移民为主要政治纲领的一无所知党(Know Nothing Party)的崛起。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归化管理和选民登记制度,投票舞弊司空见惯,这些新移民便成了以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为代表的民主党政治机器笼络的对象。(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读者可参见2002年出品,由知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电影《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
在一无所知党努力维持美国盎格鲁-萨克逊新教核心文化的同时,美国国土的扩张以及其对全球经济的参与推动更多族裔和文化出现在这个国家。作为1846至1848年间美墨战争的产物,为数众多的信奉天主教的墨西哥人成为美国公民。华工则因修建西部铁路的需要以及淘金热的兴起而来,他们被主流白人群体称为异教徒(heathen)。南部棉花经济的发展使得对黑人劳动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奴隶制并未像部分具有启蒙思想的国父们设想的那样自然萎缩和消亡,反倒从南部沿海地区延伸至内陆。尽管1807年美国正式禁止了黑奴进口,但走私活动仍旧延绵不绝,国内奴隶贸易更是迅猛发展。
在棉花和人口贸易双重利润刺激下,美国国内非洲裔人口激增,其数量之大(至内战前夕已有约四百万)令不少人道主义者对彻底废除奴隶制一事望而生畏:19世纪早期将被解放的黑奴移回非洲进行殖民的计划已不可行;如此众多的自由黑人如何与白人和平相处,他们又将享受何种权利,成为摆在人道主义者面前的难题。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内,即便是在美国北方,废奴主义者也远非社会主流。
内战及重建时期:废奴、排华与对混血人群的恐惧
1861至1877年的美国内战与重建成为界定“谁是美国人”的一个关键结点。
1836年起上任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杰·坦尼(Roger B.Taney,1777—1864,此君在马里兰州议会前的雕像刚被移除)在1857年的斯科特案(Dred Scott v. Sandford,斯科特1795年生于弗吉尼亚州,是一名黑人奴隶,但曾被主人带到北方)中裁定,即便是自由黑人也并不享有美国公民权。1868年通过的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推翻了这一决定,规定任何出生在美国或经过归化的个人都是美国公民。从此,出生公民权成为定法,即便是在排华法案时期,经由1898年的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黄金德是一名华裔,1873年生于旧金山)的裁定,出生在美国的华人也自动成为美国公民。1870年通过的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则禁止以种族、肤色或前奴隶身份限制投票权,从而正式赋予非洲裔美国人以选举权利。
然而,联邦政府权力的增长在扩大公民权范围的同时,也蕴含着新的限制性可能,这在移民事务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以爱尔兰裔为主体的移民在东部饱受歧视的同时,在西部则以纯种白人自居,与华工冲突不断。他们借助内战与重建时期甚嚣尘上的“自由劳工”(free labor)与“奴隶劳工”的二元对立话语,指责华工是无人身自由、依附于雇主的苦力(coolie),进而拉低了白人工资。在他们的影响下,国会于1882年通过《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禁止华工入境,为期十年,之后于1892年续期,并于1902年永久化。该法案开启联邦政府以种族为依据限制移民之先河。
在劳动力竞争之外,对种族构成变化的忧虑也是推动《排华法案》通过的重要因素。白人指责华工社区以男性为主,刺激了娼妓业发展,华人娼妓的存在则构成对白人男性的不当诱惑。作为《排华法案》的前身,1875年通过的《佩奇法案》(Page Act of 1875)禁止被认为是娼妓的华人女子入境。此外,大量“单身”(事实上大多数人已婚,只是将妻小留在国内)华人男性的出现也被认为是对白人女性的威胁。这与东部对黑白混血的恐惧异曲同工。奴隶制批判者的论据之一便是白人奴隶主强暴女奴隶,生下混血后代。内战与重建时期的民主党指称支持黑人权利的对手为“黑共和党人”(Black Republicans),并四处散播他们以黑人女性为情妇的政治漫画。对黑人男性侵犯白人女性事件的夸大成为南方各州推行种族隔离制度的理由。在此情况下,美国多个州通过法律,禁止跨种族通婚。
对混血人群恐惧的另一个后果是,美国尽管长期对加勒比海岛屿、拉丁美洲和太平洋虎视眈眈,但最终仅吞并了夏威夷等廖廖数地,并将菲律宾人排除在美国公民权利之外。
伴随族裔进一步丰富而来的多元文化主义及异见
就在各州极力厘清国内各种族间界限之际,新一波移民潮的来临进一步丰富着美国国内族裔的样貌。这一批移民的来源以东南欧国家为主,信仰上以天主教和犹太教居多。他们的到来再度引发美国国内原有白人群体的强烈反弹,他们一方面推进“美国化”运动,力求从语言和文化方面改造新移民群体,另一方面主张立法限制移民,其结果便是《1917年移民法案》(Immigration Act of 1917)中对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和政治观点等方面的要求,以及1921年建立的移民来源地配额制。至于无权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亚裔移民则完全被禁止。这种对“无法被改造”的亚裔的恐惧在太平洋战争期间达到顶峰,十余万居住在西海岸的日裔侨民和日裔美国人被强行迁移至内陆集中营关押,以防他们向日本提供情报。
二战后,伴随着美国世界地位的上升,越来越多人对这个国家内部的种族限制与区隔提出质疑。反犹思想与移民来源地配额制的存在阻止了美国接收更多犹太移民,因而也需间接为纳粹大屠杀的惨剧负责。与纳粹德国及苏联争夺世界影响力的斗争使得南方种族隔离和限制黑人选举权的作法格外刺眼。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带动了其他受歧视的少数族裔争取自身权利、宏扬自身文化的抗争,其结果便是《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1965年选举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和1967年最高法院对洛文诉弗吉尼亚案(Loving v. Virginia)的裁决(反跨种族通婚法违宪)。而随着《1965年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的通过,移民来源地配额制正式取消,加上美国与越南和古巴的对抗,大量来自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涌入,形成了可观的亚文化群体,多元文化主义开始成为美国社会颇具影响力的价值取向。
然而,就在多元文化主义似乎在美国节节获胜的同时,反对它的本土主义声音也一直存在,其核心便是对“谁是美国人”这一命题的种族和文化维度的固守。他们反对出生公民权,认为至少需加上父母为合法移民这一限制。他们反对亲属关系移民,认为其带来大量低技能(unskilled)移民,加剧了这方面工作的竞争,并拉低了工资水平,而这两条都直指拉丁裔和亚裔。恐怖袭击的阴影则把穆斯林移民群体推到了风口浪尖。此外,他们坚信非法移民在选举中非法投票,其背后是对自身种族政治权力没落的焦虑。
特朗普竞选期间和上台后的诸多表态和举措,都在迎合这一群体的思想主张。他放言修宪,以修订出生公民权;他兜售移民改革,表示将把移民数量减半,限制亲属关系移民,并增加英语技能考察;他禁止六个以穆斯林为主要群体的国家的公民入境美国;他成立选举委员会,名为研究打击选举舞弊的措施,实则意在限制少数族裔投票(美国没有统一的身份证件,一般以驾照、州证件或护照代替,下层的少数族裔民众大多居住在城市,不会专门为投票而去办理此类证件,而他们总体上倾向于民主党)。在此环境下,白人至上主义者欢欣鼓舞,公开集会宣扬自己的种族主义主张,乃至驾车伤人也就不无奇怪了。
种族问题沦为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牺牲品
从以上梳理可以看出,关于“谁是美国人”之辩,在美国历史上从未停歇。共和党指责民主党玩弄族裔政治(racial politics),但实际上,各族裔间的斗争冲突是既定事实,多数情况下在美国有亲人也是移民决定成行的前提。新到移民无依无靠,甚至不通英文,本族裔社群所提供的人脉与资源支持是他们能够在美国扎根的关键,因此同一族裔的移民抱团现象突出。(特朗普的祖父弗雷德里克·特朗普移民美国时,与他同行的是两年前已移民的姐姐,而尽管他曾在家乡当过两年的理发学徒,海关官员在职业一栏写的还是“无”。上岸后不久,他遇到一位招收雇员的德裔理发师,就此开始在美国的工作生活。此外,读者也可以回想电影《教父》系列中意大利裔移民社区发展的情况。)
在经济社会资源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各族裔间尚能较好地和平相处。一旦资源有限,各移民群体间原本因语言文化习惯不同而积攒的矛盾便会激化并爆发。当下美国正处于这种情况之中,全球化的发展推动制造业大量向第三世界转移,奥巴马政府上台之后引导的经济复苏更多惠及上层精英而非中下层民众,这其中白人蓝领工人尤其感到被抛弃。部分华裔则一向以模范族裔自居,而传统中国文化对“择优”和“秩序”的强调更强化了他们对其他少数族裔的鄙夷(在他们眼中,少数族裔多为罪犯),容易为吃着低保还买龙虾、书写“黑人的命也是命”一百遍进斯坦福等“新闻”而群情激愤(前者纯属谣言,相比于欧洲,美国福利要低许多,且对领取方式有诸多规定和限制;后者虽然属实,但却刻意隐去该学生在其他方面的突出成绩),并加入对旨在促进美国大学多元化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挑战之中。
与此同时,下层白人和这部分华裔刻意忽视了以下事实:是世家的传承(所谓的legacy preferences,特朗普本人及他的三个子女均据该条款就读著名的私立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而非平权行动降低了寒门子弟就读名校的机会;特朗普及其子女借助总统职位推广自己名下的产业,以至于公然提高比如佛罗里达州棕榈滩海湖庄园的会费,从事进一步的财富聚敛。种族的区隔与竞争再次掩盖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所制造的矛盾。
美国往何处去?
以上现象也并非美国特例,近年来在世界不少地方均有出现。冷战结束后飞速发展的全球化浪潮最近遭遇了强有力的反弹和挫折,感到被抛下和遗忘的人们纷纷发声抗争。即便是受益于全球化的群体中,也有不少人切身体会到它所造成的漂泊无依与身份困惑感。在此情况下,民族主义乃至种族主义成为他们寻求身份认同和优越感的方式。中东局势动荡引发的难民潮进一步加剧了这一趋势,于是以民族主义为纲领的政党在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上台执政,并且在法国、英国、荷兰和意大利等西欧国家也颇具影响力。
这股全球化与民族主义间的竞争究竟会把美国引向何方,尚未可知。特朗普迎合美国民族主义者和白人至上主义者的诉求,以求维护自身统治。但就美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那些被认为是“社会底层”的工作,一般都由新移民承担,本土公民通常不愿染指。而新移民在赚取了足够的经济和社会资本后,都迫不及待地逃离这些行业。换言之,倘若美国真正有效地减少了低技能移民数量,本土公民也很难从中受益。因此,即便是在移民来源地配额制实行时期,来自拉丁美洲,尤其是墨西哥的季节性农业工人也并不受其限制。特朗普本人对此心知肚明,决定增发针对季节性工人的签证数量。
此外,重新商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促进制造业回流的竞选承诺与打击非法移民的目标间存在矛盾。历史证明,促进移民输出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抑制其移民意愿的根本手段,而促使制造业搬离墨西哥势必造成大量失业,其后果只能是非法移民和毒品贸易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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