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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不住朋友劝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却走到这一步

2022-04-25 18: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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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提供个人银行卡或手机卡,就可“日进斗金”,这看似诱人的洗钱“兼职”,实则隐藏着巨大风险。有人因为手头紧,出租自己的银行卡解燃眉之急;有人贪图高额回报,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手机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却成了涉诈骗等违法犯罪人员的帮凶。

近日,犯罪嫌疑人梁某(化名)主动到江门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向民警表达内心忏悔:“我真是好后悔,不该起这贪念,为了赚一点钱走错了这条路,现在失去了自由和青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24岁的梁某就是因为经不住朋友的劝说,抱着“赚点零花钱”的心态,加入了以谭某为首的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在“低投入高产出”的双重诱惑下,开启了洗钱之路,却不知自己已经步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梁某交代,其所在的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按照公司化运作,实行三班倒,有专人负责操作转账汇款、团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甚至有人负责专门的考勤。“里面的人基本都是同学或者是亲戚介绍进来的,都是熟人。”

 

当梁某和同伴收到指令后就会根据老板的指示,利用收集到的银行卡,将进账转至指定的账号。就这样,一笔笔非法所得的钱,被该团伙成功地转移出来,而梁某也分得了洗钱金额的部分提成。

然而,违法犯罪的行为终会露出马脚。江门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发现以谭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境外招揽洗钱业务,并组织人员大量收购、租用银行账户及绑定的手机卡用于洗钱活动。

发现线索后,办案民警经深挖扩线,在掌握确凿证据,摸清犯罪框架后,专案组立即开展收网行动,在江门市江海区某住宅小区现场抓获涉嫌洗钱的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起获用于作案的手机25部、手机银行账户25个,以及该团伙用于洗钱的银行账户共73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租售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罪恶推手”。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近期,江门市公安机关组织了代号为“诛雀”的专项行动,破获多起涉“两卡”犯罪案件,共刑事拘留125人、行政拘留53人,扣押涉案银行卡734张,冻结资金1615万余元。

 

网络图片

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物联网卡、对公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所谓的涉“两卡”违法犯罪,重点指的是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对公账户、手机卡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贩毒等犯罪行为提供流量语音、支付结算等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梅州五华公安持续推进“净网2022”和“断卡”行动,打击战果颇丰。截至4月20日,共抓获39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侦破1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出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资金周转”

2020年10月,在广州务工的周某红认识了一名福建籍男子,对方以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为由,租用周某红的银行卡进行“资金周转”。由于手头比较紧,周某红将自己实名办理的1张银行卡,以每日80元的租金租给对方,租期10天,获利800元。

今年1月6日,五华警方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周某红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红出租给他人的银行卡总流水达到46万多元。

出售闲置银行卡获利5000元

2021年1月17日,郑某波把自己名下闲置多年未使用的1张银行卡出售给了初中同学,获得报酬5000元。而他出卖该银行卡时,根本没有考虑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今年2月24日,五华警方抓获出售银行卡犯罪嫌疑人郑某波,并将购买银行卡的钟某平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平供认,其利用从郑某波手中购买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平台刷资金流水20多万元,个人从中获利6000元。

 

广大市民切勿贪图小利,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以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实,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来源:江门公安、平安五华

原标题:《经不住朋友劝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却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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