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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工资没按时发算不算拖欠?

石睿/中国新闻网
2022-04-24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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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自述因为上午发朋友圈“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当天下午就与评论这条朋友圈的同事一起被公司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

员工朋友圈发“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企业是否违法?

4月21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自述20日早上发了“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的朋友圈,下午就被公司开除了;“同事更是委屈,就因为评论一句,也被开除了”。

该网友披露的有康宁医养中心落款但未盖公司公章的《通报》显示:因当事人“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本公司”。

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朋友圈截图。

22日,澎湃新闻对该事件进行了核实确认。涉事公司睢县康宁医养中心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当事员工处于试用期阶段,通报中所写的“朋友圈乱发,予以开除”是“找个理由,为了照顾当事人的面子”。

对此,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继泉律师向记者分析称,上述用人单位如仅因员工发朋友圈而辞退员工,这一行为“涉嫌违法,因为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

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企业该怎么做?

涉事公司睢县康宁医养中心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称,当事员工被开除实际是因为当事员工专业水平没达标、不服从公司管理顶撞管理层。

对此,当事人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她和另一名开除员工已与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她表示自己有护士资格证、并在其他医院工作过五六年,不认可公司“专业水平不合格”的说法,希望公司拿出证据,“如果他们拿不出来证据,我有权利去起诉他们”。

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截图。

李继泉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如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则需要提供合同和员工不符合职业需求的证据。

工资没有按时发放,算不算是拖欠工资?

睢县康宁医养中心李姓工作人员还表示,工资“没有拖欠、是没有按时”发放工资。

对于工资情况,当事人表示在二月十几号开始在上述公司上班,四月二十一号被辞退,四月十号发了二月十几号到二月底的800元工资,并且没有提及试用期情况。

李继泉律师告诉记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工资的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嫌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若认为被违法违规辞退,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随着事件在网络不断发酵,不少网友建议当事人采取仲裁手段,当事人回复网友称“准备去”。

李继泉律师表示,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辞退,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N)。

劳动者遇企业拖欠工资,可如何维权?

李继泉律师介绍,劳动者如遇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三种方式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自行协商或拨打政府热线;二是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三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向用人单位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用人单位于XX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工资。

22日,睢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关于“睢县康梦园开除两名员工”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原康宁医养中心)开除员工”一事,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展开调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伍智超
    图片编辑:陈飞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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