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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来”的官司:一起高空坠物命案和连坐赔偿之问
事发当时,刘小兰正躺在11楼的床上玩手机,她怀孕6个月了,几乎天天在家养胎,懒得出门。
9楼住户邓国才正在离家800米的镜湖体育馆里健身,这是他五个月前开始每天必做的事情,已养成习惯,还办了会员卡。妻子、女儿和孙子都在家等他回来吃饭。
6楼的李凤香在附近的镜湖新城中心菜市场买菜,老伴一大早骑着电瓶车去到8公里外的汽车修理厂收废品,家中还有儿子、儿媳、孙子。
儿子儿媳带小孩去杭州旅游,24楼的季烨便和老伴回了弋江区的老房子打扫卫生,跟邻居打麻将、斗地主。
父母平日在老家住,这次趁国庆假期过来,31楼的业主祝玉清就带他们和儿子三人去了7公里外的鸠兹古镇游玩。
5楼的倪萍正在开往泾县的大巴上,假期快过去一半,丈夫还在工地忙活,她只好自己带五年级的儿子去桃花潭镇的查济村,想看看那里有名的徽派建筑。路上,她收到同学微信发来的现场事故图片,还在想,到底是谁这么缺德?
这天安徽芜湖多云微风,一切如常。谁也没有想到,有个人会突然死在自家楼下,更没有想到,半年后他们会成为这个事故的被告。
案发当天,卜英贵从图中左侧的手机店出来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前被红砖砸中。图中右侧的饭店及以上楼层就是二单元。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天降红砖
2016年10月4日,卜英贵一早起来和面,等妻子烙好饼,他就送去给附近读初中的小孙子,临出门前,他嘱咐妻子中午给小孙子送饭,“我把你手机搞好就回来吃饭。”
这是丈夫对王德和说的最后一句话。她回忆这一幕,莫名涌出懊悔,“那天要是知道会出事,说什么也不让他出门啊!”
卜英贵是早上8点出的门,他想给妻子换个“有微信”的智能手机,方便平时联系老年大学的朋友。2012年,他们报名参加了小区隔壁的镜湖区老年大学,每周去那儿唱唱歌、跳跳舞。卜英贵喜欢唱歌,在老年大学举办的歌唱比赛中拿过二等奖。
伊顿公馆仅与自家小区隔着一条马路,卜英贵在手机店挑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下决心买了一款。
他拿着新手机从店里出来,跨上电瓶车,还没把手机放好,一大块红砖砸下来,砸成两部分,一半还是完整的,另一半已碎成小块。手机包装盒掉在碎砖旁,此时距离回家吃饭只有300米,再走300米他就可以把新手机交到妻子手里。
2016年10月4日上午10点多,卜英贵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红砖砸死。 安徽网 资料图卜英贵的后脑被砸开了,“砸出一个窟窿。”当天去殡仪馆看过姐夫遗体的王德美说,那么大个窟窿,“120”来了,也无用了。
手机店员第一时间报了警,大概在10点50分。距离700米的东门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等“120”过来确认卜英贵已死亡,便将其直接送到了殡仪馆。
卜英贵家庭观念很强,“一到吃饭时间就会回来”。眼看到了饭点人还没回来,王德和打他电话,没人接。她急了,通知子女。家人们在接下来一个小时里,打了数十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将近下午1点,王德和给小孙子送完饭,回来时绕到伊顿公馆找人,看见好多人围着,地上一大摊血,“血已经干了”。路人告诉她,有个五十出头的男子被砸死了。
其实卜英贵已66岁,因年轻时练过武,为人也开朗,身体和精神面貌一直很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王德和进一步向路人确认,问死者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一听是湖蓝色,她就晕倒了。路人将她背到了附近的诊所。
与此同时,读高三的大孙子去东门派出所报案,想用手机定位找人。派出所把卜英贵的身份证和手机拿出来,他才晓得外公出事了。
在家人的描述中,卜英贵是个能干、活跃、有凝聚力的人,几人围坐聊天,他三句话就能把大家逗笑了。这么多年,他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
他的意外死亡给这个幸福之家蒙上了一层阴影。大孙子受了打击,成绩下跌,高考只考了650分,失去保送清华北大的机会。王德和白天吃不下饭,夜里睡不着觉,130多斤的身体,现在瘦到104斤。
“砸下来”的官司
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以下简称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丈夫去世后,王德和寝食难安,瘦了30斤。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芜湖市公安局和镜湖公安分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称,本案属于民事范畴,不是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警方并未立案,此前只是配合社区调查。目前,法院已受理本案,业主有无责任由法院来断定。
卜英贵家属在援助律师李长志的建议下,将伊顿公馆28栋一单元1楼以上的96户176名业主,以及小区物业、开发商全部告上法庭,诉求判处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26671元。
“我们在外面玩得好好的,回来就成被告了!”季烨儿子晚上下班回来,说起这事愤愤不平,“我又没有过错,为什么要赔偿?”
案发时怀孕在家的刘小兰很难自证清白:“难道说我在自己家里待着也有错吗?”2012年一交房她家就开始装潢,2013年入住至今,“这么长时间,别说一块砖头了,半块砖头也没有啊!谁没事儿在家里放砖头啊?”
“我们怎么会去做这种事?高空抛物是我们最恨的!”邓国才曾是高空抛物的受害者,他说自己家原来住单位房一楼,楼上住户“什么都往下扔”,一共三层楼,谁扔的一清二楚,碍于熟人脸面不好吵骂,只能忍受。
这套房是女儿邓慧芳买的,一直是他和老伴两人住。案发时正值假期,女儿带宝宝回来玩,他在外锻炼,老伴和女儿在家带孩子,“我们在家待得好好的,怎么就成了被告?”
有些业主一直住在外地,接到法院传票才知晓发生了此事。看到40多页的起诉状上,印着所有业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邓慧芳心里不是滋味。
她和大部分业主的想法一致,如果出于人道主义去捐款,作为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和慰问,她可以接受,“让我捐款,我好歹是做善事了。”但现在以“可能侵权人”之名让她成为被告,承担补偿责任,她接受不了。
“我们业主最少有99%是冤枉的,甚至可能是100%。”倪萍不解,为什么找不出肇事者,就要整栋楼所有人来买单?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侵权责任法主要起草人王利明向澎湃新闻解释,第87条的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因2009年立法前,出现过几个高空坠物砸死人案例,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受害方将所有有嫌疑的人告上法庭,结果被法院驳回起诉,“什么赔偿救济都没有”。
“我们没有过错,你让我们赔钱,那我们也是受害者,谁来保障我们的权益?”季烨儿子反问道。
在冤屈不平的共情里,各种抱怨、猜疑、揣测,从人心深处,逐渐在业主之间蔓延开来。
“有人说,家属到底是想查出来好,还是不查出来好?你叫他(肇事者)一个人赔五十万赔得起吗?”祝玉清的眼神透过镜片流露出疑惑。
而王德和的双眼始终红肿,哽咽说:“我怎么不想(找到)啊?我恨啊!公安都没找到,我有什么办法?”出事后,她每天对着卜英贵的遗照说几句话,说他死得冤,无缘无故被砸死了,连谁砸的都不知道,太冤了。
自证清白
法院传票下达后的一个星期里,业主们每天晚上都聚在楼下商讨,如何举证,如何请律师,讨论结果是每户先出100元,多退少补。
倪萍等几个比较积极的业主跑了所有楼层,希望大家共同请律师维权,但有些房子要么没人住,要么出租了,也有些人拒绝请律师,没说两句就把门关上了。最后只有40户交了100元。
找来律师看过现场后说,二单元可以追加,但不能保证不赔偿,也不能保证一定把二单元拉进来,且要求每户收费不低于500元,有些业主就不愿意出钱了。
季烨算了笔账,两个单元加起来200多户,共同摊52万赔偿,每户也顶多摊两千。最起码,与一单元相连的二单元01户也有嫌疑。
“对方律师在辩词中也称,最大可能是一单元,意思是不排除二单元,那为什么只起诉一单元?”祝玉清说。
7月25日-26日,该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审理。带着证据来出庭的被告业主不到一半。 安徽网 资料图
2017年7月25日,该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被告人数众多,原定计划庭审三天,但近一半人未出庭参加,26号提前结束。
有些人自始至终不管不问;有些人觉得维权无用,最终还是要赔钱;有些人当天就在家,交不出什么证据;50多岁的李凤香和老伴不识字,看不懂法院传票,也不知道举证成功就可以免责,因此没有出庭。
祝玉清妻子在旅游公司上班,有人事部出具的考勤证明,原告律师说必须要有公司的出具人签字才有效,他在外游玩,拍的照片也不能作为证据,因为可以PS作假。
连派出所都没去过的倪萍,在法庭上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她出示了一张25元的短途汽车票,因没有身份信息,不能证明是本人。她旅游时发了朋友圈,法院说电子产品不能作为证据,日期可以改,“还有人家里有摄像头证明那天不在家,他说摄像头的时间也能改。”
季烨一家有堪称“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也被原告律师一一反驳——2016年10月2日,即案发前两天,季烨和老伴回了弋江区老家,几十个邻居知情,两个人到法庭上帮忙作证。儿子儿媳则是3号带孩子去杭州旅游,6号晚上才回来,有高铁票、住宿发票为证。
原告律师李长志表示,这只能证明你不在家,不能证明家里没人。就算证明家里没人,也不能证明抛坠物与你无关。有些房子水电度数不变,也只能证明平时没人住,不能证明案发那个时间段没人进来。李长志认为,大部分业主递交的证据都不足以达到证明的高度,“除非证明你不是房屋的使用人,比如房子出租了,那么由租客承担责任。”
举证的困难,让季烨儿子愈加不满:“他要告,应该他来证明我有罪,让我们来举证自己无罪,我们怎么举证?”
在吴明看来,“你根本没有证明他行为有过失,就把人家告上去,要人家赔。而且推定这些人有过错,要他们自己去证明(无错),实际上是有罪推定。”
“那你能证明谁是加害人吗?”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对此持不同看法。他认为,在两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折中的办法,而且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并非不可行,家里没有人、家里没有抛坠物、位置朝向不一致,至少这三点都可以证明。
邓慧芳提交了两样证据:一是家里所有窗户阳台都朝南,东西坠落也不会落到北面的马路上;二是房子2012年已装潢,家里没有砖头,“你不能说29楼的砖头是我堆过去的。”
邓慧芳无法认同原告律师的逻辑,但转念又想,如果法院采纳了部分证据,那就意味着要由更少的无辜业主来摊这笔钱,每户摊的钱就更多了,“所以你说怎么办?”
高空坠物“连坐”之问
在等待判决的这一个月里,业主们已各有打算。普遍心态是,要是摊几百千把块,就当捐款,判多了,不会束手交钱。
“交得起就交,交不起就不交。”李凤香意味不明地笑了,“到时看大家交不交。”她来自铜陵农村,没有社保和退休金,老伴每天出去收破烂补贴家用,一天收千把件,也就挣几十块。他预测这个钱很难收齐,“都不是自己干的,谁会愿意交?”
业主担心,有些高层户把空调装在外面有安全隐患。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赔偿款太多我们肯定是不付的。”季烨想维权到底,但人心不齐很难请律师,“我要是花钱去上诉、去维权,打赢了,别人受益。”
33楼的大爷是想坐享其成的淡定派,他料定一定会有人出头去上诉。
邓国才之前算过,每户可能要摊4500元,“那么多钱,我肯定不会赔的。”他和妻子都是退休工人,退休金加起来才四千多。妻子说:“判多了,对死者的同情会变成恨。”
2000年,重庆高楼掉落一个3斤重的烟灰缸,将路人砸成八级伤残,法院在一片争议声中,判决楼上22家住户各赔偿8100余元,共计17.8万,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判决。但后来法院以执行困难为由中止了执行,至今受害者只收到3名被告不到2万元的赔偿,连打官司的成本也未收回。
“第87条(出台)是各方妥协的结果。”杨立新告诉澎湃新闻,学界对这一法律问题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业主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另一种则认为这样不公平,完全不应该承担责任。两种意见争论很激烈,“吵了很长时间”。最后采取了比较折中的方法——业主要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就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不是侵权责任,也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一个适当的补偿。
伊顿公馆28栋30楼以下的公共阳台没有安装玻璃,有坠物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张小莲 图王利明认为,对高空抛坠物砸死伤人案件,警方应先立案侦查,“查不出来,才是民事问题”。
“即使把人砸伤,也是过失伤人,砸死,就是过失杀人,都是很严重的犯罪。”知名法学教授、侵权责任法研究专家吴明(化名)也赞同公安部门先介入调查,因其有很多刑侦手段,相对容易找到加害人。
杨立新还表示,第87条出台后,即使案子判了,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承担责任,实际执行遇到一些困难。
王利明如今也改变了想法:“我现在看,把业主告上法庭是有问题的,这个现在看来效果不好。”他主张第一适当补偿,第二以物业作为主要被告,这样有利于物业采取防范措施。
杨立新告诉记者,深圳有个案子就是把物业当被告,物业后来在小区各角落装上摄像头,对高层住宅进行监控,后来再也没有发生过高空抛物事件。
受访业主认为,这次高空坠落红砖砸死人,物业的责任不可推卸。首先,小区门禁形同虚设,谁都可以进来;其次,监控措施不到位,倪萍说以前业主丢失物品,去物业看监控都无果,“他们会说这两天监控坏了”;还有业主反映,每次进出小区,看到送建筑材料的搬运工对保安只报了楼号,没有报具体的单元、房号;部分高层住户将空调装在外面,存在安全隐患,向物业反映,也不了了之。
去年案发第三天,卜英贵的灵堂还摆在28栋楼下,二单元掉下三个皮球,砸到冷饮批发店老板,“从后背擦过”,红肿了几天。一个月后,饭店门口一根一米长、带钉子的木棍掉下来,差点砸到小孩。记者采访前不久,楼上又掉下来一块铁皮,80厘米长,40厘米宽,薄而锋利,冷饮店老板娘形容:“砸到人就不得了了。”
“我现在每天住得胆战心惊,我家小孩就在附近上学,我每天跟他讲,走路的时候离远一点。”倪萍很希望能抓出肇事者以儆效尤,“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往楼下扔东西,不是查不出来的。”
伊顿公馆小区西门常年开放,外人无需登记就可以进入。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8月26日,大孙子去浙江大学报到入学,王德和又在念叨,老头子生前说过,等孙子考上大学,要带他回合肥老家祠堂祭拜先祖,要亲自送他去大学报到。
她和卜英贵自1972年结婚,一起生活了46年,从来没有分开过。现在一个人住,满屋子都是回忆,一天到晚都在想,每天靠安眠药入睡,有时候吃了还会半夜醒来。所有人都劝她,不要想那么多,找点事干,“但我就是放不开,一天不解决,我就一天心不定。”
民法学者吴明正在参与编纂民法典分则,这部法典预计在2020年出台,他透露将来也不排除可能会取消第87条,“但那是三年以后的事了,对目前的案件没有影响”。
(应受访者要求,王德美、吴明以及文中业主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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