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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因不可抗拒原因中止审理
4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吴谢宇辩护律师昕处获悉,“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裁定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谢宇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逮捕。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责令被告人吴谢宇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据福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26日通报,经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天琴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天琴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天琴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天琴头面部,致谢天琴死亡,并在尸体上放置床单、塑料膜等75层覆盖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剂。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天琴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天琴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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