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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去年排查近1.5万家企业,近7成存在土壤污染隐患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介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生态环境监管等相关工作进展时表示,去年,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对近1.5万家企业开展了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排查结果表明,近7成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土壤污染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各地指导企业是边查边改,整改完成率目前已经达到73%。
“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的安全,需要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苏克敬表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就是在产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义务,这是防范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
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指导地方对近1.5万家企业开展了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排查重点是围绕“是否不漏,是否不扩散,能否早发现”三个层次开展。排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功能和相关措施制度,确保不漏;一旦发生泄露,是否具有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的设施。比如设置围堰、地面硬化防渗等等,确保漏了不扩散到土壤造成污染;最后,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泄露或者是土壤污染的设施、措施。比如,泄露检测设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等,确保漏了能够及时发现并且处置。
苏克敬表示,这次排查是全国开展的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总体来看排查水平还不平衡,不少地区的企业排查水平不高,个别甚至走过场。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制意识不强,还没有意识到通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土壤污染或者是污染隐患,及早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加重,可以大大降低后期治理修复的成本,这对企业是有利的。因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本比较高,不要等到土壤污染了再来治,那时候代价更大,负担更重。
苏克敬呼吁媒体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和法制意识,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转变。同时,他还表示,将总结首轮排查的经验,分行业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指南,依法依规指导帮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精准有效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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