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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11座非法码头

王贤/新华社
2017-08-23 17:49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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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8月23日电,“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9座非法码头中,目前仍有11座非法码头未拆除,其中江西省九江市7座非法码头只拆除了1座,重庆市有4座、武汉市有1座非法码头没有拆除。”

这是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苏颖23日在武汉召开的加快推进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

苏颖说,她们在调研督查中发现,有个别地方存在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码头的情况,有关地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抓住机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码头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苏颖还表示,下一步,环保部将在对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县级、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2016年5月,环保部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督促各地政府于2017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据统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126个地市共排查319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累计排查上报环境违法问题490个。

(原题为《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11座非法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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