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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财税史青年学者论坛:近代中国的财税、金融与债务
2022年4月9日,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财税研究中心主办、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组承办的“第四届近代中国财税史青年学者论坛”学术研讨会在腾讯会议平台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多家编辑部的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此次研讨会一共收到30篇论文,分七个小组,涉及的议题主要有近代中国的财政与税收、近代中国的金融与政府债务、近代财税人物和财税思想三个方面。
一 、近代中国的财政与税收
对清代的财政税收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内容:
清华大学王嘉乐助理研究员探究了清代江南织造公费的源流与府部财权的轇轕。清初江南三织造先后以“官营局织”的形式恢复运营,长时间缺乏合法经费。康熙年间,包衣织造兼理盐务,织造办差通常便宜动支两淮余银,以致盐规膨胀,亏空往复。雍乾年间,织造公费实现从关税、盐课余银内合法划拨,支销由内务府稽核,有余径解内库,成为皇室财政收支的组成部分。这一财源分流的过程,部分体现了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在关税、盐课领域的轇轕以及实现财用分割的过程。对江南织造公费源流的考察,有助于推进对清代中央财政制度设计的理解。
1896年俄国在天津设立道胜银行
中山大学江家欣博士梳理了近代海关税务司的设立过程,分析了其对中外贸易关系的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重新定义海关,设置税务司管理中外贸易,挑战了五口通商以来领事主导的贸易管理秩序。然而,这一制度转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中外官商各势力在具体的贸易管理问题中的相互博弈逐步实现。江海关税务司与上海的英国领事和商人在《江海关新章》与《土货进出口规章》中的纠葛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整个案件的演进过程反映出条约体制的内涵与外延在中外各方的互动中不断丰富。
山东大学博士后许存健研究了光绪中期海防捐收支争夺财权的现象。光绪十年,为了应对中法战争,清廷开办海防捐,以应对沿海防务,筹建海军。海防捐开办时并未与各省督抚商议,并要求停止各省先前开办的赈捐以及户部开办的常捐,统归入海防捐收支,不仅引起了各省及户部的不满,还出现了山东、广东二省新开办赈捐侵夺海防捐收入的现象。这一情形反映出政府公共事务增多后缺乏相应的财政能力,在恢复旧制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再回到清前期财政集权的状态。
研讨会对于民国时期的财政税收研究颇为丰富,涉及到的文章较多。
保山学院董世林分析了民国时期云南省财政在统计数据上呈现出严重收不抵支、赤字巨大、常年亏损的情形下,38年间始终险而不溃这一“极耐索解的谜”背后之关窍:云南省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收入口径偏小,一些重要的收入项目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有的甚至被包装隐藏起来成为云南地方政府的“小金库”。因此,从预算的角度看,维持云南财政破而不败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预算内开源节流,预算外罗织挹注。
广州大学夏巨富阐述了民国时期广东洋米税的征免过程。民国时期随着进口粮食的不断增加,洋米征税引起诸多问题逐渐为社会各界所注意。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关税自主运动后,官商各界的关税自主意识逐渐增强,全国遂于1929年掀起洋米征税运动,但遭到相关地区米商的强烈反对。在中央和地方官商多次互动下,广东洋米税于1933年正式开征;随后又由于1936年广东遇到水灾粮荒,粤省官商各界集呼洋米免税,由此再次掀起洋米税风潮。从这一反复过程可以看出官、商和民三方的博弈。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王世超研究了民国时期契税的存废之争问题。契税由来已久,却长期被国家视为杂税的一种。民国以后,契税的地位和重要性开始显现,特别是国地收支标准划分之后,契税被划入地方,日渐成为地方收入中仅次于田赋和营业税的第三大财源。然而,随着“不动产只能经过登记才能获取法律绝对效力”等法律的出台,契税在法理上失去了产权证明的功效;加之契税与登记费和土地税存在重复课征嫌疑,民众和学界多有呼吁将其废除。但契税事关财政收入,政府断不会轻易废除,官民间由此展开了契税存废的大讨论。
山西财经大学闫浩讲师研究了日本酒税的勃兴与明治政府的“富国强兵”,为民国时期的财政与税收主题提供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回顾日本酒税的发展历史,酒税总是伴随日本造酒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的。酒税为日本的“富国强兵”战略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源泉,一度占据国家税收首位,酿酒行业也因此成为日本的国家战略。大藏省及主税局所辖的国立酿造试验所,对日本酒行业近代化转型和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马金华全面梳理了近代中国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的变迁过程:清代前中期定额制下的配置失衡、清后期定额制被打破后的交织变动、北洋时期分权制下的涣散无序、南京国民政府分税制下的改革多重调试、分税制到分成制涉及省以下财权事权的划分延伸、中共根据地统收统支制下的“红色供给”战时财政;并提出了以财权事权划分平衡为准则、以法律为准绳、以转移支付为手段,考虑税种属性和社会参与等近代中国留给当今的启示借鉴和改革思路。
中央财经大学许玮仪博士以1928年国地收支划分标准为切入点,梳理了田赋被划归地方、县级自治的失败加重农民负担和基层政权“内卷化”这一逻辑链条,指出南京国民政府政权“内卷化”的现象背后,反映了依靠军队建立起来的政权缺乏稳固的基层政权基础,县长任用奖惩机制的不完善和党政机关的分离进一步加重了基层政权的不稳定性,因此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勉强地迁就以地主和资本家为典型的现存社会秩序的领袖。
中央财经大学林源博士研究了全面抗战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划分及调整。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应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突变,国民政府上集财权,进行财政系统改制,实施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二级管理体制。随着战时政策的演变和财政调整,省财政的好转掩盖了县地方财政的竭蹶和不良趋向,省政府的行政紧缩政策掩盖了县地方事权的扩张,县地方政权建设与财政基础渐趋分离,财权不敷事权,中央与地方矛盾进一步加大。
中山大学历史系柯伟明副教授论述了全面抗战爆发后,广东省以营业税改制作为筹措战时开支、缓解财政困难的突破口,通过实施清理积欠、简化税则、废除包税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初步建立起战时营业税体制。与广东省的改革相比,1942年中央对广东省营业税的接管与改革,提升了广东省营业税的征收实效,既增加了营业税收入,也发挥了营业税支应战时财政的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林矗认为,对于抗日战争时期的田赋征实政策及效果分析,过往研究基本以正面评价为主,认为其对于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土地制度、财税方面的支持。然而评价一项政策制度的优劣需要从长远视角综合考虑,因此有必要对抗战结束后田赋征实的施行目的以及经济影响作进一步分析。战后,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物价粮价猛涨,为了迎合内战的需求,国民政府不顾各方反对,继续推行田赋征实和征借措施,并将地方摊派公开并入田赋,进一步扩大征实数额,从而对战后地方财税体系、农村经济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
江西师范大学郭淇斌以江西缉私处为中心,研究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基层治理的困境。194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在泰和设江西缉私处,对日寇进行经济封锁、查缉走私。江西缉私处初由戴笠执掌,后改由蒋经国间接控制,并配有税警武装。因其复杂的人事背景和强劲的缉私队伍,江西缉私处成为独立且高于地方行政机关的战时统制机构。一方面,江西缉私处曾破获多起走私漏税、囤积居奇案件,有力支援了抗战前线;另一方面,又因其缺乏监管,频频引发商民冲突,甚至冲击地方政府,加深了基层治理的困境。
上海大学刘峰博士对安徽抗日根据地的财税工作进行了系统论述。针对安徽抗日根据地的发展过程中,财税工作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根据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改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安徽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巩固、壮大是中共在抗战时期局部执政的成功案例之一,从财税工作日趋完善的视角出发,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中共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的结果,对当前大力倡导的国家治理 现代化具有借鉴意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张莉助理研究员探讨了东北解放区税收体制的建立及税务干部的培养。解放战争时期,东北解放区的部分税务干部的思想作风出现偏差及业务水平有限,影响税收稽征。为此,东北解放区一方面完善税务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规诫;另一方面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强对税务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经由外在的制度约束和内在的培养,税务干部对制度遵守程度明显提高,对税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逐步提升,逐步成为革命性和专业性兼具的新型税务工作者。
华中师范大学何家伟教授考察了1947年山东解放区召开的高级干部会议。1947 年作为中国革命的转折之年,华东局工委召开渤海地区所属各机关部门之高级干部会议,针对彼时面临的粮食紧缺、财政困难、物价上涨等问题,提出了“精简编制”、“供给标准”、“清理资财”三大整理方案。会后通过贯彻落实三大方案,减少了财政开支,整合了财政力量,充实了根据地经济。在我党正确领导下,山东解放区的财政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为支援山东乃至全国的解放战争准备了财政基础。
二、近代中国的金融与政府债务
北京大学周建波教授论述了钱庄、票号和账局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产生背景,通过考察其放款利率与业态特征,指出传统金融机构受到经营模式的局限,导致其贷款利率无法下降到更低水平,无法满足近代工商业的资金需求。时至今日,面对实体经济中特别是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只有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从金融业态创新的角度提升国家资金供给效率、降低供给成本,推动资金的市场化合理配置,才能引导经济走向全面的高质量发展。
1930年,上海外滩。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田牛研究员分析了清末新政时期纸币滥发与物价波动问题。随着外国银行在华势力持续扩大,外资银行纸币投放量逐步增加,成为物价上涨的助动力之一;而地方政府在洋务运动时期获得相对独立筹款权之后,国家财权分散,进一步加剧了通货膨胀。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将清理财政加强中央集权作为重要内容,但其指导思想依然局限于“货币政策从属于财政需要”的狭隘范畴中,纸币整顿缺乏效果,从中可以看出清政府已无力承担中国近代化的重任。
中央财经大学毕学进博士认为辛亥革命后云南省成立的富滇银行具有官商二重性,该行以“商”之属性,吸收民间存款借于政府,而当民间储蓄提借一空之时,又以“官”之属性增发纸币再借于政府。富滇银行的官商二重属性,使得其俨然成为政府的“提款机”,由此勾勒出北洋政府时期地方政府内债发借的另一图景。
安徽师范大学马长伟副教授利用KMV模型测算从1912年民国建立至1936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前夕的政府内债违约率,并评估这一时期总体的信用风险。测算结果显示,在这25年间,政府债务违约率仅有10年处于安全边际线之内,平均债务违约率高达8.34%,政府债务平均每年超额发行13066万元。随后又从财政收入水平、内债发行规模、政府举债成本、债务资金用途等角度对引发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现阶段的公债发行提供历史借鉴。
中央财经大学杨宏博士分析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大上海计划”的实施过程。虽然上海市是当时全国最富有的地区,但是经南京国民政府重新划分央地财权事权后,其财政收入仅够行政、普通事业两费,无力实施“大上海计划”。为此,上海市政府借鉴西方经验,通过发行市政公债、利用行政权力收购土地待地价上涨后再行售出等方式为“大上海计划”筹集资金,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果,推动了地方城市建设的跨越性发展。
三、近代财税人物和财税思想
厦门大学张侃教授以南京国民政府任期最短的财政部长黄汉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生平行迹与财经生涯的考察,展现了庚款留学生进入官场或商界的生命历程,揭示出作为财政官员进行财政实践背后所蕴含的机制、制度、网络、观念,反映了财政国家展开的曲折性和戏剧性。
宁波大学雷家琼教授对近代浙江著名财政人物周骏彦进行了研究。周骏彦曾为蒋介石业师,深度参与蒋介石的家事和财政事务。在北伐战争、拥蒋组政和抗日战争中,他均颇有建树,曾职掌浙江财政数年,是蒋联系地方社会和江浙财团的枢纽式人物,也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隐于孔祥熙、宋子文之后的重要财政人物。
民国时期,税务处关于厘金抵押外国借款令。
安徽财经大学刘巍副教授剖析了熊希龄财政思想与实践。熊希龄是中国财政现代化改革的思考者,在掌握西方现代财政理论的基础上,认真辨析了中西方社会的客观差异,在划分国地财政、改革现行税制和合理利用公债等方面均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国情的局限,熊希龄有时候难以将他的财政思想付诸于实践;在具体的财政工作中,他甚至不得不暂时放弃自己的理想,转而向现实寻求妥协。这种思想和实践层面的分离,不仅反映了近代国人求索新知过程中的痛苦与无奈,也折射出这一时期中国财政现代化道路的曲折与艰辛。
江西财经大学刘晓泉教授研究了李先念的央地财权划分思想。李先念作为毛泽东称赞的经济“四大名旦”之一,主持财政工作长达20余年,而后又在国家主席任上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央地财权划分思想,为我国央地财权划分作出了重要贡献。李先念“先中央后地方”“地方必须有灵活性”“划清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界限” 等思想,充分体现了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善于总结历史经验、认真调查研究的可贵品质。这些思想及特征对于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央地财政关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仍然可以提供重要启示和借鉴。
商丘师范学院岁有生教授探讨了近代西方地方财政理论的引介及其本土化探索,认为西方财政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经历了常识层面、理论层面、相对成熟阶段三个阶段,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西方财政学的传播为财政改革提供服务;二是国人特别青睐瓦格纳所倡导的以财政政策改善收入分配的财政理念。时人通过对西方财政学理论的娴熟掌握,开始对中国的财政现状进行反思,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划分、税收制度改革等方面针砭时弊,提出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思想与观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梁长来副教授探究了土地革命时期党的治税思想的内涵及其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成立之初即在其党纲和政治主张中旗帜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治税思想和治税主张。土地革命时期是党的治税思想实践和发展的重要探索时期。党在根据地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后,党的“废除苛捐杂税,开征累进税”的治税思想才得以在根据地进行实践,并通过税收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治税思想。土地革命时期税收工作留下了的优秀税收文化,在新时代的税收工作中应当得以坚持和弘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龚浩研究员以货币关系论为重点,阐释了苏联学者对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的早期创新。货币关系论是苏联学者基于苏联财政模式提出的财政理论,通过“货币关系——货币关系论——大财政体制”的理论演绎,解释了基于单一公有制经济基础和高度集中 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苏联“大财政体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共产党的决议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的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财政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上述学术演讲结束后,主讲人与参会学者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与互动,提出了许多具启发性的问题与观点。例如,中国人民大学何平教授认为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在近代发生了重大变革,应加强金融史和财税史的结合研究。清华大学仲伟民教授认为应该关注近代人物的财政理念与财政思路对国家施政行为的影响。安徽师范大学马陵合教授认为年轻学者用计量方法研究财税史值得鼓励,但要注意和历史史实的契合度。杭州师范大学潘国旗教授强调论文学术规范的重要性,注意历史史料之间的相互印证。南京大学姜良芹教授认为历史研究中宏观的概念需要用细节去支撑,注意财税与经济政治的互动关系。河南师范大学任同芹副教授认为在研究地方财政时,注意财政与政局的联系;在评价不同学者对税收制度的看法时,应综合考虑学术背景、政治背景,对历史事实形成多角度的认识和思考。清华大学倪玉平教授指出在研究清末新政纸币滥发问题时,要深入分析影响物价波动的因素,加强研究对象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西南交通大学付志宇教授提出要深挖财政思想的理论来源,注意甄别是集体的思想还是个人的思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申学锋研究员提出根据地财政研究中要完善税收体制和税收人民性的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刘生旺副教授建议财税史研究应注重宏观背景与微观史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厦门大学任智勇教授指出在研究清代海防捐问题时要深入剖析背后各方势力的博弈,在研究江南织造公费源流时要关注财政监管背后的政治逻辑。中山大学柯伟明副教授指出在研究民国广东洋米税开征时要关注地方政局变动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在分析地方税体系建设时应更多着眼于地方个案。厦门大学焦建华教授提出要关注民国学人言论对当时政策的影响,在研究近代中国事权和财权划分时,关注分税制分成制分权制等的划分标准。华中师范大学魏文享教授指出税收是近代中国核心分配资源,要关注国家建构理论、农业型国家近代转型等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魏文享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发言,指出未来近代中国财税史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比如税收公债与货币关系、人物制度与思想关系、政治与纳税人的关系,全球比较视野下近代财税研究、近代中国国家转型问题、财政决策问题等。
本次参会人员不仅有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还有相当比例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因此本次会议不仅为各学科学者提供了切磋交流的平台,对于参会的学生们而言也是一个宝贵的锻炼机会。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当代知识生产和学科发展已经步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时代,作为财政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学科,财税史学的研究愈来愈凸显出时代性和重要性。希望此次研讨会不仅能够推动财税史的学术研究,促进学者们在研究领域、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和突破,还能进一步启发和坚定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投身于财税史研究的宏大命题之中,为推动财政学科和历史学科交叉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作者单位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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