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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局: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食品,不得生产经营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邹娟
2022-04-09 20:1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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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冠疫情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生产经营。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落实人员健康防护,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和环境消毒,确保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生产经营。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健康检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强化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按要求对手部进行清洁、消毒,在岗期间全程穿戴工作衣帽、佩戴防护口罩并及时更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宜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四、把好食品原料采购溯源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严禁采购使用国家和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优先采取定点采购、无接触配送食品原料。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应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管理要求。

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DB31/ 2024-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等相关规范和地方标准加工操作,强化对食品粗加工、烹饪、贮存、配餐供餐、食品留样等环节过程管理,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不得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六、强化集体用餐现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方舱医院、隔离酒店等重点场所现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义务,查验资质和票证,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时组织发放膳食和提醒用餐人员及时用餐。定期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七、按要求做好集体用餐食品留样。承担医院、方舱医院、隔离酒店等重点人群集体供餐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八、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倡导使用“食安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服务,做好保温箱、物流车厢等工用具清洁消毒,加强配送人员体温监测,配送过程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违反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述要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王维佳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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