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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被扒光拍裸照,警方受案半年后女主人被拘六天罚款二百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8月2日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名保姆卷入家庭风波,女主人带着十几人冲进她的出租屋,扒光她的衣服,拍摄裸照和视频。时隔近半年,保姆终于领到受案回执。7月31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人,保姆回应:“我拒绝与女主人协调和解。”
8月1日,保姆收到派出所的送达回执,女主人被当地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并处200元罚款。
做保姆前已和男主人相识两年,与主家住对门27岁的张欣(化名)是广西南宁人,她在当地一公司做前台行政工作,在工作中,与常来公司谈业务的王宁(化名)相识。张欣表示在南宁两人相识大概有两年的时间:“因为他的工作经常出差,后来我们就认识了,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后来,王宁提出希望请张欣到南京来做保姆,照顾他的孩子。张欣说:“男女主人之间一直有矛盾,两人已经分居了,女主人曾做过十分伤害他们感情的事情,他们有个16岁的孩子,男主人的工作性质是经常出差,希望我帮忙照顾下孩子,而且也是和他儿子商量过,他儿子已经同意了。”
张欣考虑着每月四千多元的薪资也合适,于是在2016年年底来到南京,租住了一个一居的出租屋,并没有和男主人和孩子住在一起,自付每月600元的租金。
“男主人和女主人一直在打离婚官司,因为经济纠纷迟迟没有结果,后来男主人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偿还债务,就重新租了一居,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就租在了我的对门。”2017年1月初,张欣正式上班。
十多人冲进出租屋“捉奸”,拍摄裸照和视频正式工作一个多月后,1月9日当晚十点左右,“男主人来我的出租屋交代一些事情,因为他马上又要出差了,孩子也将放假,就找我说说他走后的安排。”
“没说几句,就突然有人猛烈敲门,女主人带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冲进我的屋子,还喊着‘捉奸,捉小三’,有人把男主人按到地上,我当时就蒙了,赶紧跑回自己的卧室,有人踹开我卧室的门,到处翻我的身份证,有人把我按在床上,逼我承认自己是小三。我不同意,他们就有人扒我的衣服……”回忆当时的情景,张欣说着说着又哭了。
“我和男主人都衣着整齐,没有任何其他关系,我还是个未婚的人,没想到会受到这样的侮辱。”张欣称:“他们扒光我的衣服,拍了视频和照片,还让我拿着身份证放在胸前,拍了照片和视频,还抓我头……我说我要报警,反而是女主人说她已经报警了。”
随后,警察赶到现场,让张欣把衣服穿好,“警察解释,拍裸照和视频是女主人在取证,这些东西没有上网,并不是什么刑事问题,就是治安问题。”张欣说。
女主人方给保姆家人发消息,保姆7月下旬领到1月受案回执事发的第二天,张欣再次去当地的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禄口派出所报案,警方表示目前找不到涉事女主人。
1月下旬,张欣的父母还收到女主人方发来的短信消息,短信截图显示,信息内容说明了张欣的胎记等特点,“就一个目的,尽快把她弄回去。”
“至今,我都没有告诉父母我受的委屈,当时只是说因为一些琐事儿有些矛盾。”张欣一直瞒着父母自己在南京当保姆的遭遇。
如今,张欣在广西南宁老家,给个体商户打些零工,“因为我已经报案了,担心自己的信息被大公司查到,我都不敢去大公司上班,只能给私人的卖家打打工。”
7月21日,当地媒体介入后,张欣领到了受案回执。受案回执显示:“你于2017年1月9日报称的被打案一案我单位已受理。”落款的日期为2017年1月17日。
7月25日,张欣接到派出所电话,表示已找到女主人。“女主人现在在治安拘留,我拒绝了和解,而且当时冲进我的出租屋的,不止她一个人,为什么只抓了女主人自己,其他人不应该追责吗?”张欣说。
8月1日,在广西南宁老家的张欣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她当天刚收到一份送达回执,送达回执显示:女主人“被江宁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并处两百元罚款。”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张欣并不满意。
男主人回应:妻子已被拘留 和保姆只是雇主关系8月1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拨通女主人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男主人,对方称:“我和我妻子正在打离婚官司,7月28日,本应是我们离婚案子开庭的日子,但我的律师接到当地法院的电话,告诉我,我的妻子被拘留了,不能按时开庭了,具体是哪种拘留,因为什么拘留,我根本不知道,现在也无法联系到她。另外,我们现在也基本不联系。”
对于他和张欣的关系,对方称:“就是雇主和保姆的关系,我们之间没有我妻子猜测的那些关系。”
办案民警:不便单独接受采访
8月1日,记者致电当地派出所,值班民警告知:“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需要问办案民警,随后记者提出采访办案的尚警官,但民警称尚警官今日已出警,建议明天再询问。”8月2日,记者再次致电,办案尚警官表示不便单独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拨通江宁分局政治处的电话,负责媒体采访的警官今天外出,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原题《将保姆扒光拍裸照 女主人被行政拘留6天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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