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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首发执行悬赏公告,线索有效奖励到款额的15%
法制网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院今天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这是自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发布的首个执行悬赏公告。针对此案,一旦举报情况真实,举报人将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5%。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贾某某与被执行人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袁郡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2月27日在海淀法院达成调解。但调解书生效后,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袁郡都没有按期履行法律义务,随后贾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153万元。立案后,海淀法院很快便向两个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及财产申报令,但被执行人在期限内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贾某某向法院提出了悬赏执行的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并于今天正式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青兰、袁郡的个人信息予以公布。根据执行悬赏公告的内容,凡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北京高鑫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青兰、袁郡下落或其财产(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不含刘青兰本人财产)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此外,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并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海淀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失信系统发布失信名单2164条,向公安机关移送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06人次,并在全市率先探索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利用大数据和寻人功能,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定向、精准推送,加强失信惩戒宣传力度,促进外部执法环境的优化。
(原题为《北京海淀法院首发执行悬赏公告 提供财产线索奖励到款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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