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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努力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公安巡视巡察监督格局
7月21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同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中央办公厅通知精神,认真讨论交流,研究提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公安部党委成员、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成为了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和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民主监督制度,迸发出强大的制度生命力。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改的《条例》,围绕政治巡视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组织方式、监督重点等方面,强化了新理念、增加了新要求、补充了新内容、调整了新条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特别是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巡视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就开展巡察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加强公安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证,要紧密结合管党治警实践,坚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新修改的《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会议要求,要迅速组织学习,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条例》、中办通知和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纳入公安部党委和各局级单位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领会精神、把握实质、明确要求。要严格执行规定,准确把握《条例》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尺子,以中央巡视为标准,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条例》的实施办法,全面提升公安部党委巡视工作的正规化、科学化水平。要全面落实责任,公安部党委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党委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宣传好、执行好《条例》,做到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视工作。巡视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强改进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利剑作用。要着眼公安工作全局和党建队建长远发展,在15个省(区、市)公安厅、局党委已开展巡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导推进力度,推广经验、查找不足、规范改进,努力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公安巡视巡察监督格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原题为《公安部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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