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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入读需无犯罪证明”续:教育局回应警方称据上级精神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实习生 朱玟雅
2017-07-21 13: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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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后蔡小学要求一入学孩子的父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结果遭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怒怼——“让群众少跑一次”。7月20日下午,路桥区教育局回应称:该行为是根据本地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状况和上级有关精神执行的。

此前,一份后蔡小学6月24日出具的“要求父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文件显示,村民张某是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牌门村人,再过两个月,张某的孩子就要上小学了,由于夫妻俩都在路桥区工作,为了方便照管,便打算让儿子就近在后蔡小学读书。校方要求,“请贵派出所帮忙查询一下该家长在当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谢谢。”

微博附图中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月26日,宁溪派出所出具了一份文件,在证明张某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同时,提出如下问题: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一个学生就学,有必要提供其家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吗?2、学生入学要求提供其家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哪个教育部门的规定?3、文中“其字”应该是“其子”吧,请核对。4、本着让群众少跑一次的原则,能否请贵校以后取消这样的要求?落款盖着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的公章,落款日期是2017年6月26日。

宁溪派出所民警曾在7月16日回应澎湃新闻称,这种事情已不是第一次碰见,所里经常会碰到开具奇葩证明的事情。

之后,20日下午,路桥区教育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路桥”教育作出情况说明称,近日,区教育局对媒体及网络上反映辖区内后蔡小学“孩子入学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调查核实。

路桥区教育局表示, 后蔡小学要求跨学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孩子入学的必要证明,包括父母取得当地居住证,或具有领取居住证条件(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是根据本地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状况和上级有关精神执行的。同时,为改进和加强服务,今年4月,我局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分证明,由学校统一查验,家长无需提供。

路桥区教育局还表示,下阶段,路桥区将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资源,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根据浙江省政府于今年6月29日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制度。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2017年4月27日,路桥区教育局官网曾发布一则“关于做好2017年路桥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路桥区内各镇(街道)常住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需持《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和相关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持《浙江省居住证》或“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何为“六证”?该通知明确指出:“六证”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体为:1、户口簿。2、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3、监护人的临时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暂住人口登记表”。4、监护人领取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分证明。5、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凭证。6、儿童预防接种证。

宁溪派出所出具的回应文件。

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省政府官网2008年11月2日公开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显示,在浙江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以下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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